信息编号: | 45579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轨道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延发) |
工程简介: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1.苏州轨道交通二号线有限公司的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轨道施工监理项目(延发)已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与融资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苏州市 招标类型:监理招标 所属地区:市辖区 (2)工程规模:26.557km 建筑面积:平方米 工程性质:市政工程招标金额: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11-30至2013-6-30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 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序号 标段内容 合同估算价(万元) 对企业的资质、等级要求 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要求 0001 II-JL05标: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主线的正线及车辆段轨道施工监理服务 0.0000 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铁路工程监理甲级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高级职称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申请人其他条件: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市外企业需到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资质核验,取得进苏州投标的资质核验书;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见上表; (4)拟选派项目总监资质类别等级:见上表; (5)企业具有国内轨道交通工程轨道施工监理业绩; (6)项目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7)项目总监应为年龄在55岁及以下的本企业在职职工,高级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国内轨道交通工程铺轨项目总监职务; (8)本项目要求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至少两人,均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过国内轨道交通工程铺轨项目总监代表及以上职务; (9)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 (10)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文件类型:通用资格预审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doc】预审办法:获取文件开始日期:获取文件截止日期上午起时间:上午止时间下午起时间:下午止时间获取文件地点: 6.请申请人于2011-9-27上午09:00至2011-10-17下午15:00的工作时间到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脑报名室报名。投预审材料起时间:2011-10-17上午09:00,投预审材料止时间2011-10-17下午15:00投标箱号:投标箱一(暂定,注意当天资格预审箱项目名称) 7.备注:(一)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北端起点为苏州高速站站,南至迎春南路站,主线全长26.557km,设置车辆段一处。车辆段段址位于线路北端,与苏州高速站站接轨。本标段监理范围为主线正线和车辆段的铺轨工程。 (二)报报名时请携带监理企业和总监IC卡(外地投标企业报名的请至交易中心二楼信息科办理)至交易中心二楼大厅自助报名室报名,并打印报名确认单。在投预审材料时间内把材料装在封袋中投入指定预审材料箱。 提交材料如下: (1)资格预审申请书(通用文本格式); (2)附件资料: 1)报名确认单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质保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市外企业附入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复印件; 3)拟选派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4)企业及总监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等材料); 5)总监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业主证明等材料); 6)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及身份证和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不需装订,但需一起封袋),一式两份(一正一副)一起封袋(封袋上须写明所投工程及投标单位名称)。 注:资格预审材料中涉及的有关证书、文件、业绩、劳保合同、社保证明等相关材料,均以原件为准。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10月17日下午15:00~17:00提供相关原件核实。有关批文、文件等业绩证明材料,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提供原件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部门盖章确认。核实地点:苏州建设有形市场二楼。在规定的原件核验时间内未提供原件核实的相关材料在资格预审中不予认可。招标人有权要求对提供的原件材料进行佐证或补充。 (三)本工程需核实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2)市外企业进苏州市的资质核验书; (3)企业及项目总监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等材料); (4)项目总监职称证书及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5)总监代表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职称证书及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一般为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资料、业主证明等材料); (6)委托代理人为本企业在职职工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等)。 (四)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五)本公告为2011年9月27日至10月12日招标公告的延发公告,已通过原件核查合格的单位不需要重新报名投箱。本次延发公告后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多于5家(含5家),则全部入围;如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仍少于5家,招标人将不再延发公告。 8.招标人地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大厦联系人:冯燕华传真:0512-67871031电话:0512-67871031邮编:E-Mail: 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传真:电话:邮编:E-Mail:10.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项目组组长:性别:男卡号: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上岗卡号: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9-27至2011-10-17 |
报名期限: | 2011/10/17至 2011/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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