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5779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宁德市南大塘排涝渠(侨兴路至福宁路段)遗留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宁德市南大塘排涝渠(侨兴路至福宁路段)遗留工程 已由 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审批[2009]11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投资 ,招标人为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为南大塘排涝渠(侨兴路至福宁路段)工程的遗留部分,遗留渠体长度约为0.7KM,桩号1+165~3+054。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宁德市东侨开发区南侧; 2.3.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 已经具备施工条件 ; 2.4. 监理服务期:10个月; 2.5.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 2.6.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约2300万元; 3.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项目的投标。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 方式,其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为: 4.1. 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4.2. 投标人必须具有福建省水利水电建设管理总站核发的《福建省水利工程信用登记备案书》; 4.3. 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不低于工程师技术职称;且总监理工程师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和施工期间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4.4. 企业法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 的规定建立其违规违法档案的。 4.5. 资格审查的其他内容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 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10月18日至2011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每份人民币200元,施工图纸每份人民币100元(自愿购买),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6. 本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的评标办法。 7.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万元,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交。 8.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15时00分,提交地点为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国家水利部颁发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如有购买)的票据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 宁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后岗开发区立业新村125号元宏楼2层 ,邮编: 352100 电 话: 0593-6109608 联系人: 龚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 宁德市中兴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8号金玉良城7#203A ,邮编: 352100 电 话: 0593-2916128 2929669 ,传真: 0593-2938665 联系人: 郑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工商银行东侨支行 ; 开户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帐 号: 1407700419008048114 。 交易中心名称: 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宁德市闽东中路12号建设科技大楼一层 |
报名期限: | 2011/10/18至 2011/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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