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FZGT(侯)201000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闽侯县闽都民俗园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招标单位: | 闽侯县文化体育局 |
代理单位: |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侯县闽都民俗园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已由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的侯发改【2010】37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闽侯县文化体育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工程项目范围:包括工程土建、水电、园林绿化、古建筑、消防、暖通、装修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
2.2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资金已落实;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4工程建安造价约为:约9900万元,规划用地面积约178.49亩。
2.5工程建设地点为:闽侯县城新区38米大道东侧,10#路西侧、安平浦南侧、花园路北侧。
2.6监理服务期要求:开工准备工作前一周、施工全过程、工程竣工直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毕。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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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其它要求详招标文件):
(1)须具备经年检合格有效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且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名称须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4)凡未在福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要求办理在榕登记备案手续,拟派驻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5)投标人及其拟派驻项目管理班子人员未存在闽建法[2007]15号文规定的因严重违法违规被限制从业的情形;未处于榕建筑[2007]92号文规定的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警示期内,且未被限制投标资格。
3.2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 11月 25 日至2010年 12 月 1 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
4.2招标资料{含招标图纸(总评图及A标段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5.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5.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 12 月 9 日9时30分,地点为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网址:www.fzztb.org)及闽侯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本招标项目采用 随机抽取法 的评标办法,监理服务费用:按国家发改委、建设部颁布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收费基准价下浮20%计取。
8.3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注册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
报名期限: | 2010-11-25|2010-12-9 |
联 系 人: | 杨先生 |
联系电话: | 0591-83320580 |
联系传真: | 0591-87725195 |
联系地址: | 福州市洪山园路58号5号楼三层西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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