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6230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市象山半边山旅游3号路Ⅱ标段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象山半边山旅游3号路Ⅱ标段道路工程监理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半边山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象山半边山旅游区 2.2工程规模:3号路Ⅱ标段道路工程起于小柴岙岭,终于水塘头南侧山岙,桩号K1+430~K4+313.26,全长2883.26米。 2.3计划工期:自签订监理服务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止。 2.4合同估算造价:工程建安造价3800万元,监理费约103.72万元。 2.5招标范围:3号路Ⅱ标段(桩号K1+430~K4+313.26)道路工程图纸范围内的道路、管涵、雨水、污水、给水、路灯及监控、电缆排管、煤气及综合通信工程。 2.6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服务期限: 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合同结束。 2.8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及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并取得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 3.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均须经“宁波市建筑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的任务量符合甬建发[2007]473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 定;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项目,如已核准变更的,在变更项目未竣工验收前,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符合性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月/日至2011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象山丹峰东路667号三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为详见招标文件(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汇入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 4.3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 5.投标申请受理5.1受理时间和地点时间:2011年10月20日至2011年10月25日16:30时止(休息日除外)。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5.2投标人投标申请需提供的资料: ①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下载); ②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③经年检合格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④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⑤《外来监理企业进象施工备案证》(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区域内的企业)的复印件说明:上述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在投标申请时同时提交,由投标申请受理单位核对,资料核对后原件退还。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人或受委托人到场,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单位全部入围参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月/日/时/分(具体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丹峰西路161号四楼开标大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招标人:宁波半边山投资有限公司联系人:邵春风地址:象山县石浦镇昌国南门新区邮编:315732 电话:0574-65992533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象山丹峰东路667号三楼邮编:315700联系人:孙婉艳电话:0574-89503395传真:0574-89503395 上一篇:象山半边山旅游3号路Ⅱ标段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1-10-20 |
报名期限: | 2011/10/20至 2011/1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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