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chuz2010073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滁州市 定远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 |
招标单位: | 定远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代理单位: | 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名称:定远县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2、计划工期: 以施工合同为准 3、招标项目名称: 定远县火车站站前广场工程 4、招标项目内容: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决算阶段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全过程监理。 5、招标项目规模:广场建筑面积22870M2,地下270M2(含绿化及广场地面铺装,站前广场坡道及台阶等)详见施工图。 6、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7、招标项目实施地点:池河镇青岗村 8、项目建安预算:约1200万元。 9、监理费率: 0.8%。(监理费用=结算价×监理费率),监理费率不做调整。 |
报名条件: |
二、投标单位须知: 1、企业资质和项目负责人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及总监可为同一人);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单位(外地企业可在中标后办理备案手续); 4、报名参加本工程投标的监理单位,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拟委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作自动弃权处理; 5、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在资格审查会时须提交以下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份(注:"申报资料封面"必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人代表证明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3)法人代表委托他人代理的则需提交授权委托书(须加盖法人公章); (4)授权委托人及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半年来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5)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总监理工程师不多于2个在建工程的证明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8)监理组织架构及监理人员名单及上岗证复印件(监理人员需配备2人,均不含总监理工程师,须持省级颁发的上岗证,须加盖法人公章); (9)拟派于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须加盖法人公章); (10)投标单位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11)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 以上资料须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将不予接收。以上3、4、5、6、7、8、9、10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开标前资格审查时携带原件核查,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6、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最多有2个在建工程或者(需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及在建项目业主同意其投标的证明原件)。 7、按照招标公告规定需在符合性审查现场核验的资料,投标人应当在现场出示并一次性核验。资格审查申报资料一经开封,如未能一次性按规定全部出示所有需核验的证书、证明资料原件,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监理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10、评标办法: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现场抽签决定两个中标候选人,第一次抽中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次抽中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只有一个的,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有两个及以上的,按本条规定的方法抽签决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11、定标: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招标人可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1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向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交纳交易服务费1500元整,向代理单位交纳招标代理费用2000元整。 13、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10000.00 元人民币,现场缴纳至招标人处,开标结束后退还未中标人,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 14、监理酬金:监理费用=工程结算价*监理费率,固定费率,不作调整; 15、付款方式:工程量完成一半时,付至监理费用的40%,工程竣工后付至监理费用的80%,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付至监理费用的95%,尾款等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16、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期间应常驻现场开展工作,关键问题处理时应随叫随到,其他监理人员在现场工作时间每天不少于8小时; 17、合同签订: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与委托方(业主)签订合同。 18、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2)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实质性内容的; (4)提供虚假证书和证明资料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报名期限: | 2010-12-6|2010-12-10 |
联 系 人: | 安善亮 |
联系电话: | 0550-4288633 |
联系传真: | |
联系地址: | 定远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