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6808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2011年度第一批市区快速化路网改造项目之通启路高架工程监理B标段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的2011年度第一批市区快速化路网改造项目之通启路高架工程监理A、B标已经 南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城建资金 ,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监理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市区 (2)工程规模:约163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1年11月至2013年04月。 3、本工程共分A、B两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南通市通启路高架工程西起工农南路,东至通沪大道,路段全长约6.30Km,为城市快速路,工程总投资约16.3亿。其中:高架桥总长约5.3Km,外环东路以西为双向四车道,宽18m;外环东路以东为双向六车道,宽25m,设计时速为80Km/h;匝道宽8-10m,设计时速为40Km/h;地面道路标准断面宽度50-64.5m,通启路路段、通富路路段设计时速为50Km/h,洪江东路路段设计时速为60Km/h。高架桥为预应力混凝土连续梁桥(钢筋混凝土灌注桩)。监理招标范围包括高架桥、匝道、地面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以及绿化、交通设施、给水、照明等配套工程。 A标段:K0+302.003~K3+000,包括高架桥、匝道、地面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工程(含外环东路节点处双Y型匝道及地面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以及绿化、交通设施、给水、照明等配套工程,工程造价约76000万元; B标段:K3+000~K4+574,包括高架桥、匝道、地面道路、桥涵、雨污水管道以及绿化、交通设施、给水、照明等配套工程,工程造价约40800万元;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A、B标段的资格预审,同一项目总监可同时申报两个标段,但同一单位不可兼中。不接受通启路高架工程监理C标段中标单位参与本次投标报名。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桥梁工程甲级或综合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或交通部监理工程师、桥梁或城市市政专业。 (3)企业业绩:自2006年至今有过同等或以上规模同类桥梁工程监理业绩。 (4)项目总监业绩:自2006年至今担任过壹亿元以上(不含壹亿元)同类桥梁工程监理的总监。 (5)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③总监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中任职。④近三年(自本公告之日起前推)企业及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6)报名单位须在地方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含企业和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南通市区企业可凭本公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去崇川区检察院犯罪预防科出具证明)。 (7)报名企业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近两年内(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在我中心发包的工程建设中,未被处罚或通报批评。 (8)报名单位提供的企业及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业绩,如为非南通地区的工程业绩,均须提供工程收款单位开具的税务发票原件(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或完税证明(每项业绩提供一张能证明业绩工程的即可)。 5、报名单位须在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材料(以下资料均若无注明复印件要求均须原件)含资格预审文件,项目总监证书,项目总监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资料,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总监的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及项目总监无犯罪记录证明。报名单位须将上述资料整理齐全,统一封装交招标人。以上资料报名单位封装若有遗漏,招标人不通知其补充资料,直接影响报名单位的资格预审结果。 6、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投标申请人必须于2011年10月31日前在http://www.ntcetc.cn上报名登记,同时下载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左侧下载文件栏《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人须在http://www.ntszjs.com上同时登记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即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投标报名人须在2011年11月02日上午9:00-11:00将资格预审材料送至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五楼: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519室)。 7、其他说明: 1)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时,须提交陆拾壹万元项目总监到位保证金(经备案的企业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的现金,不接受保函)。如中标单位在施工时更换总监理工程师(含总监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除按合同处罚外,陆拾壹万元总监理工程师到位保证金不予退还。从企业基本账户支出的保证金为有效保证金,无效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预审将不予通过。 2)投标人必须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将项目总监到位保证金汇入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保证金帐户。账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账号:88050154900000011。采用进账方式的各投标人应在保证金递交后、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前,将盖有银行转讫章的进账单原件及复印件交给招标人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成功大厦南5楼503室,张女士)。各投标人必须以自身的名义及经南通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集中管理受理处备案的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汇出,否则不予接受。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一律无效,视为未交纳保证金。 3)各投标单位在提供总监理工程师业绩时必须附所中标工程详尽的建设单位、联系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8、特别提示: 8.1报名注意事项:投标人必须在公告截止时间之前在南通市政招投标系统(www.ntszjs.com)及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两个网站同时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以上两处报名网址须同时报名方能生效,如投标报名人仅在其中之一网址报名,招标人对于投标报名人递交的资格预审材料不予接受,两处网站报名信息不一致且未有注释说明的,其报名资格将被拒绝。 8.2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投标人完成网上报名之后应前往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进行企业基本账户备案(我中心设有常驻办事处,城建中心503室),备案须提供以下材料:开户许可证、法人委托其基本户确认的委托书、营业执照正副本、代码证正副本、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人:13862963311 张小姐、0513-68306869 施小姐。未经备案的账户视为非企业基本账户,汇出的保证金为无效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8.3项目总监到位保证金:基本账户完成备案之后,项目总监到位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在递交资格预审材料截止时间之前按规定汇出,同时应将保证金电汇凭证(或进账单的第三联原件及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原件缴纳至城建中心503室保证金集中受理处,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视为未缴纳资格预审保证金,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保证金只允许采用银行支票或汇兑方式从企业基本户支出,招标人账户名: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通工农支行,账号:88050154900000011。不接收现金解款及非投标人出票的进账单和电汇单,非南通市的投标人一律采用银行电汇的方式。 8.4 各报名单位在完成网上报名手续后,公司法人代表和报名项目总监必须主动联系建设单位进行约谈(约谈时间须提前书面传真告知建设单位,详见附件1,传真:0513-81550379,联系电话:15950806522,联系人:张先生,联系时间:8:30-17:30),并按建设单位的要求做投标前的相关承诺。如在2011年10月31日17:00前公司法人和报名项目总监未能到建设单位进行约谈并做相关承诺的,视做该单位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已在我中心参加过约谈的单位,可以将法人代表就承诺内容所作的宣读、承诺过程录音录像,并刻录于不可擦写的光盘,并将刻录的光盘连同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承诺(详见附件2)由报名项目总监本人在2011年10月31日17:00前送交招标人(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235号成功大厦南5楼519室)。 8.5资格预审材料提交、审查及退取:投标人应按照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当场提交资格预审材料,其中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三证的原件由招标人现场核验后当即退还给投标人,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的其余材料(如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养老保险、劳动合同、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无行贿犯罪记录、税务发票等所有原件)留下用于招标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完成后,招标人将网上发布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投标人可退取资格预审原件材料(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书不予退还)。 8.6资格预审材料装订要求:资格预审材料分别装入两个档案袋,即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和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档案袋宜为普通素色牛皮纸档案袋,档案袋应粘贴封口并加盖企业印鉴。 8.7.1 A袋原件材料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监理)A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项目总监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总监及企业的业绩证明原件(若本项目报名需有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项目总监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至报名截止日近两月的证明原件、企业及项目总监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非南通地区工程业绩所提供的税务发票(税务发票上须注明工程名称否则招标人资格预审时无法确认的视作无效),非南通地区投标人须提交的由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诚信证明的原件,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保证金电汇或进账单或银行保函的复印件。上述材料无特别申明的均为原件。A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全部退还给投标人。 8.7.2 B袋资格预审申请书档案袋封面可在城建中心网站(www.ntszjs.com-文件下载-《资格预审申请书(监理)B袋》)下载,封面粘贴于档案袋表面,装入内容为:资格预审文件(www.ntszjs.com文件下载-《监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通用版》),投标报名申请书(投标人在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完成报名后自行打印并加盖公章)。B袋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后不予退还,由招标人入档收存。 8.8 招标人在收取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材料后一般将在10-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查工作,投标人(授权委托人)自行前往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组领取资格审查合格(结果)通知书并退还资格审查原件材料。 本工程报名条件的解释权属江苏省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9、本工程评标办法: 第一条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监理大纲、总监及监理人员素质、企业资信、企业业绩、监理取费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次序,排名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如遇两家投标单位并列排名第一时,监理取费得分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监理取费得分也相同,则通过抽签方式决定中标单位。 第二条 评标程序 首先确定标段开标顺序:由独立第三方机构代表当场抽签确定开标顺序。 然后先评监理大纲,监理大纲评审通过后,再评综合标。如在监理大纲评定时,被认定为废标的,或评审不通过,则不再评其综合标。 如多于一个标段,则按照独立第三方机构代表当场抽签确定的开标顺序,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已中标单位不再参与别的标段的评审。 第三条 综合标评分标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1、现场监理机构人员素质及业绩(30分) (1)总监理工程师(9分) 本项的总分值不得超过9分。近五年(自公告发布之日往前推算,下同)监理过的类似工程:获得省级以上优质(示范)工程(仅包括中国建筑业协会颁发的“鲁班奖”、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奖审定委员会评审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颁发的“詹天佑奖”)的,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总监的,有一个加3分(最多3个工程);获得省级优质(示范)工程称号的,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总监的,有一个加2分(最多3个工程);获得省辖市级优质(示范)工程称号的,并且在该工程中担任总监的,有一个加1分(最多3个工程),同一工程不重复得分。 (2)人员学历职称等(12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50%以上为主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12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40%-50%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9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30%-40%的老中青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6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20%-30%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3分; 具有高、中级技术职称占20%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人员满足招标工程需要,得1分。 (3)注册监理工程师所占比例(9分) 配备的监理人员中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有一个得1.5分,最多得9分。 含国家注册、江苏省注册、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2、企业资信(4分) (1)近一年(自开标之日往前推算,下同)获国家级先进监理单位得2.5分,省级得1.5分,地市级得0.5分。 (2)开标当日仍然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的得1分,市级得0.5分。 (3)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得0.5分。 3、企业业绩(6分) (1)监理过4个以上(含4个)造价10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6分; (2)监理过2个以上(含2个)造价10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4分; (3)监理过1个造价10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的得2分。 4、总监答辩 (5分) 项目总监答辩:总监对评委所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现场回答,评委依据总监的回答进行评分(若投标总监未亲自参加投标答辩的,则此项以零分计算)。 5、监理取费(55分): 监理取费得分, 所报监理费上(下)浮率在20%以内(含20%)的,先得基本分10分,且每下浮1%再得2.25分,每上浮1%再减2.25分(不足1%时按直线法内插计算);上(下)浮率超过20%的,本项得0分。 第四条 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废标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10、招标人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工农路235号,招标人网址:http://www.ntszjs.com/ 联系人:汤先生、曾女士 电话:81550379 传真:81550379 邮编:226007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0月24日至2011年10月31日 负责人: 招标人: 2011年10月24日 附件1:2011年度第一批市区快速化路网改造项目之 通启路高架工程A、B标施工监理招标法人代表约谈确认函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按贵中心招标公告要求,我单位计划于 年 月 日 时,由单位法人代表及拟派工程的项目总监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结构代码证、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报名承诺书到贵中心进行约谈,逾期不能到达的,责任概由我单位承担,望予以安排接洽为盼。 此函 约谈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拟派项目经理(签章): 年 月 日 备注:确认函请提前2-3天发送至城建中心,传真0513-81550379 附件2 : 2011年度第一批市区快速化路网改造项目之通启路高架工程A、B标工程施工监理投标单位报名承诺书 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1、我单位郑重承诺:在2011年度第一批市区快速化路网改造项目之通启路高架工程A、B标施工监理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响应发包人的招标文件和相关条款。在工程投标过程中不串标、不围标、不借用资质;工程不违法分包、不转包。如有任何一项以上违法行为,自愿放弃 “投标保证金”,且五年内不再参加南通市工程投标。 2、我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投标资格预审文件真实、可靠,如一经查实有虚假资料,则自愿放弃“总监到位保证金”。 3、我单位郑重承诺:工程中标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中标项目总监和监理部组成人员绝不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建设单位批准,同时自愿接受合同相关条款的处罚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4、我单位郑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理人将全程参加,如经建设单位查实有迟到早退等现象,则自愿放弃江苏省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所发包工程一年的投标资格。 5、我单位郑重承诺:如工程中标后,此项目的工程款专款专用,且自愿接受南通市财政局、南通市审计局、南通市建设局、南通市城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的监督与管理,如发现工程款有违规使用情况,则自愿按照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6、我单位郑重承诺:严格遵守以上承诺,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如工程中标后,该承诺书作为工程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项目总监(签字): 年 月 日 |
报名期限: | 2011/10/24至 2011/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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