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8478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州市科学城瑞祥路道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广州市科学城瑞祥路道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2011-11-07) 根据穗开发改[2011]13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现对科学城瑞祥路道路市政工程进行施工监理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科学城瑞祥路道路市政工程施工监理 二、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联系人:符工 联系电话:020-28068837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0-8211973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新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工 联系电话:020-865887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电话:020-82111245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萝岗区 四、工程概算投资额: 5163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 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本项目只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本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和竣工结算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招标规模:道路长1480米,总宽30米,其中包括道路工程、照明工程、电力电缆沟、通信管道、人行道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排污工程、给水工程、绿化工程等。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 2011 年11 月10 日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 2011 年11 月 11日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发区、萝岗区交易部(广州市开发区志诚大道302号融汇大厦10楼)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5、投标人自 2008 年 1 月 1 日(近2年或以上)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监理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选择性条款。本地招标项目应以广州市业绩为准,非本地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自定)。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建立企业诚信档案(A类IC卡)及拟担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诚信档案(A类IC卡)应在有效期内。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二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或个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萝岗区建设和环境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 jh.getdd.gov.cn/bljl/bljllist.asp)上公布名单为准)。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方式二(适用资审通过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5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 二 份,一 份正本 一 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三、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署名投诉。 十五、本公告按《广东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粤府办【2003】55号)的规定发布,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和广州开发区网站、《广东建设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媒体发布。 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省发改委指定媒体发布的文本为准。 注:招标人应按相关规定组成资格预审委员会,资格预审委的组成、专家的条件和抽取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评标委员会和评标专家的规定执行,招标人不得参加或派代表参加资格预审委员会。 招标单位:广州开发区土地开发建设中心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广州东进新区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新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相关附件:瑞祥路监理公开招标公告及其附件请下载 (标办审定).doc |
报名期限: | 2011/11/7至 19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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