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86060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木里县锦屏一级水电站库周交通恢复驿道及渡口复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
工程简介: |
一、本项目经凉山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凉发改招标[2011]843号批准建设,比选方案已经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号为木发改【2011】比选备案第21号。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只有报名参加了比选,并被随机抽取到的比选申请人(即比选被邀请人),才有资格被比选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
二、比选项目概况(表一): 比选人(项目业主) 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移民局 项目名称 木里县锦屏一级水电站库周交通恢复驿道及渡口复建工程监理(第二次) 建设地点 木里县西秋乡、后所乡、下麦地乡、列瓦乡、芽祖乡、白碉乡、三桷垭乡、卡拉乡 实施时间 240日历天 工程规模(和/或标准) 建设6条驿道,共计长63.22公里,建设19个渡口 建设资金 锦屏一级水电站征地移民投资 其他 三、比选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四、资格要求
(2)资质要求:企业资质等级不应低于(包括):
(3)其他要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五、报名及购买比选文件 (2)比选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比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从2011年11月07日网上发出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1年11月10日15时 截止。 (3)比选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比选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比选申请人可选择以下两种(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选人提交。 户 名:四川国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江工业园支行 账 号:1501 2003 2182 2950 0015 比选保证金必须通过比选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现金转账方式提交。 B.通过比选网站向比选人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的保证。 (4)比选人将根据合理低价的原则确定中选人。比选人以比选公告公布的比选最高限价的85%作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选的,中选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选价净价与基准值之差额2倍的差价履约现金担保。 (5)报价要求。比选人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实行一次性报价或二次报价。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报价的具体要求见表三。 (6)本项目(合同段)比选人采用的报价方式、报价要求、最高限价、比选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合同段 报价方式 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 比选保证金 备注 最高限价和比选保证金单位为万元。 六、随机邀请参加比选竞争的比选申请人 (2)抽取方式。采用A、B、C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对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按其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比选人只在报价最低的9个比选申请人中进行随机抽取;采用D报价方式的,比选人在所有进入随机抽取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中随机抽取。 七、联系方式: 地 址:木里县乔瓦镇新兴路104号 邮 编:615800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834-6523639、13881564388 传 真:0834-6522751 电子邮件(E-mail): 2011年11月07日 (公章) |
报名期限: | 2011/11/7至 2011/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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