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8771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丽水灯塔公园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监 理 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丽建招C[2011]178号 一、建设单位: 莲都区公用事业管理所 建设项目: 灯塔公园改造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二、受业主委托,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三、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灯塔公园改造工程,位于括苍路以东、后庆路以西、 人民路以南、庆春路以北。公园总占地面积约5900平方米,绿地面积约3871平方米,绿地率为65.62%。地下室部分建筑面积约为2482平方米,地上管理用房建筑面积约为180平方米。 四、本施工监理招标共一个标段。招标内容:施工图范围内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全部工程的施工监理及设备采购、安装监理)及后续监理服务(验收、决算、竣工备案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等)。 五、投标申请人报名条件: 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3、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或项目总监被认定有丽水市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总监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 六、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 2011 年 11 月 8 日起在丽水市招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 500 元人民币。联系人: 刘未 联系电话: 2251356 。 2、网上下载:2011 年 11月 8 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请点击:招标文件.doc 八、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投标人所派的总监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莲都区公用事业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江 联系人:刘未联系电话:2352587 联系电话:0578-2251356 |
报名期限: | 2011/11/8至 2011/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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