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48875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徐州市新城区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 徐州市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的 徐州市新城区道路标志、标线、信号灯监理 工程已经经徐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自筹 ,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资格预审。 2.江苏大彭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新城区 (2)工程规模:造价约 31.2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1年10月-2011年12月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 (2)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3)注册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 (4)投标单位必须到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5)投标人必须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A、报名前,投标人必须携带银行汇票或电汇(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交至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由财务室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报名; B、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 壹 万元。 交至:徐州市招投标交易市场管理中心服务部。 开户行: 中国银行徐州前进路分理处 , 开户账号:553459071040 。 C、投标报名人提交的汇票出票人必须与投标报名人的法人单位名称一致。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报名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D、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E、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未被确定入围的单位由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退还其本单位银行汇票。 F、资格预审合格参加投标的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施工合同并到市建设局备案后,及时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7、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1年11月9日至2011年11月15日。 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公告发布时间内到徐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商务中心购买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否则将被拒绝。 8、请投标申请单位已在“在徐投标企业信用体系库”备案的注册业务员和注册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在 2011年11月16 日上午9:00至11:30 分,下午2:00分至5:00 分到 徐州市建设局二楼大厅 报名,否则将被拒绝。 9、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由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原件; (2)经办人二代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企业拟报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原件; (6)企业安全资格证书; (7)建造师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8)徐州市建设局核发的《江苏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外地投标申请人必须持徐州市建设局办理的单项注册手续; (9)未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申请人(以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为准)必须携带公司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在徐州市市区施工过的投标单位(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或施工合同原件证明)可以携带加盖公司鲜章的注册地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0)本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 (11)投标保证金的缴纳证明; (12)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套,副本二套(需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所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并拒绝其参加投标活动。以上资料报名时必须提供原件,否则报名时将被拒绝。 11、本工程资格预审办法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邀请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如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无故不参加开标会议,招标人有权拒绝其退还投标保证金。 12、(1)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细则:报价50分,计划投入的检测设备5分,监理人员配备10分,监理大纲25分,总监理工程师资历及业绩 10分 13、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必须同招标公告要求一致,如有不同,以招标公告要求为准。 14、招标人地址:徐州市新城区 联系人:马娟 电话:83875707 传真: 15、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徐州市解放南路300号 联系人:李皓然 电话:83861691 传真: 二〇一一年 11 月 9 日 |
报名期限: | 2011/11/9至 2011/11/1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