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1092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东莞生态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东部快速立交东南连接匝道(桥)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公告时间:2011年11月28日12时0分 至 2011年12月5日17时30分。 招标编号:SSBSSC11106023 建设单位:东莞生态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名称:东莞生态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东部快速立交东南连接匝道(桥)施工监理 工程地址:东莞生态园大道东部快速立交的东南侧 投资金额:77262690.00元 工程规模:生态园大道由城市快速路和主干路组成,全长12.4公里,沿线经松山湖、寮步、生态园、石排,其中松山湖至生态园中心区边缘约9.2公里按城市快速路设计,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生态园中心区内3.2公里按城市Ⅰ级主干道设计,设计60公里/小时,双向六车道,道路红线80米,两侧各预留20米绿化带,总控制宽度120米。以东坑和茶山的分界线(K6+400左右)为界分为南北两段。 本工程为A、B匝道桥梁工程(含A、B匝道拓宽桥),其中A匝道(AK0+139.201~AK1+195.598)为右转定向匝道,长约1056.397m,含桥梁2座,长度分别是227.04米和232.08米,最大跨度36米;B匝道(BK0+000~K1+407.272)为左转半定向匝道,长约1407.272m,含桥梁2座,长度分别是282.08米和428.04米,最大跨度36米;A、B拓宽桥位于东部快速路K11+326.5跨渠桥南北两侧,桥跨为10m;道路等级为城市快速路,设计时速40km/h。总投资估算约9125.41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7726.269万元)。 发包范围:东莞生态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东部快速立交东南连接匝道(桥)施工监理包括:涉及的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水工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绿化工程、其他工程等专业工程(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及绿化养护保养期的有关工作的监理。并对设计成果、施工招标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复核并提出相应意见等。 服务期限:计划总监理责任期为39 个月,第一个施工标段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最后一个施工标段缺陷责任期结束,涵盖监理范围内工程的各标段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和绿化养护保养期。其中施工阶段监理责任期暂定15个月,绿化养护保养期暂定12个月,缺陷责任期暂定24个月(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具体工作期限以东莞生态园大道市政道路工程—东部快速立交东南连接匝道(桥)施工监理施工合同中的工期和缺陷责任期为准,上述工期不包含监理人的前期准备时间,监理人须按投标书所承诺的人员、设备在上述日期前进场完毕)。 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者 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具备建设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 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 拟在本监理招标项目中任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要求: (1)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2)具备工程师职称;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4)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 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承包方式:未知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1年12月23日9时30分, 1号投标室 投标会时间:2011年12月23日9时30分 投标会地点:1号投标室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1年11月29日8时30分 至 2011年12月5日17时30分 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建业招标代理处 图纸费:0.00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2659606 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300.00元 保证金金额:25000.00元 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已具备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企业IC卡”,在企业信用档案核准登记资质范围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5.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卡(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3、拟在本监理招标项目中任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要求: (1)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2)具备工程师职称;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登记在企业信用档案中; (4) 项目总监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4、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东建市〔2010〕5 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包括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律采用前一个工作日 19:00 时止的系统信息数据。 5、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规定》(东府〔2008〕86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未被列入信用等级为C级或不定级的企业。 6、投标担保方式:银行转帐、电汇或银行汇票;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年度固定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收取单位:东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1/11/29至 2011/1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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