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4770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连云港市浦发路(郁洲路-310国道)新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新建 (2)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投资总额约9641万元,K0+060-K2+806.5,宽42米。 (3)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工程监理 (4)招标工程项目的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6)工程地点为:新浦区瀛洲路至新建东路 (7)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 12月 30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2年5月 26 日,工期 149 日历天; (9)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一)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拟选派总监资质等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册监理工程师资质; (三)本工程执行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要合格条件(包括必选条件和可选条件),准予参加投标。注: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A、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B、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C、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已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D、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E、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F、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总监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备注: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不良行为和在建工程项目情况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3)、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外省外市的监理企业来我市承接监理业务时,应提供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资格审查不通过。(4)、投标申请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申请人和其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不按要求报名或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5)、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6)、若发现提供资料中有虚假,将永久取消该单位及总监承接该工程的资格。 (7)、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总监证书、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拟报项目总监身份证的复印件前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三.评标细则 (一)、监理大纲(25分) 1、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和监理规范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的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2分。 3、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明确拟设监理合同段的组织机构,视合理情况得0~2分。 4、监理办公设施、交通设备的配备,符合现场工作需要,视合理情况得0~1分。 5、监理工作程序: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4分。 6、监理大纲(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0~6分。 7、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本项目监理工作应特别重视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的,视合理情况得0~4分。 8、根据以往经验,对本项目监理工作提出建议,视合理情况得0~3分。 说明:监理大纲应从以上几个方面针对本工程提出监理方案和措施,并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人员素质(40分) 1、总监配备(10分); 1)、总监理工程师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6分; 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得4分。 以上证书需要提供相关原件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2、专业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市政3人、给排水1人。(不含总监) 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本工程要求(不含总监):高级职称不少于1人(2分,多于不加分),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每人1分,多于不加分),高级职称与中级职称不互用,基本分1分。 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5、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得满分,每少10%扣1分。 所有人员均应提供职称证原件、上岗证备查,无原件不得分。 (三)监理取费(1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最高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0%扣1分,不足10%,按内插法相应扣减。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说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本工程:计费额暂按5000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96.64万元。 (四)、检测设备(10分) 1、自有检测设备得5分: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手持测距仪得1分。(以上设备须提供发票或检定证书原件)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5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五)、监理业绩(10分) 1、企业监理业绩(4分):2008年11月至2011年11月(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的类似工程工程量4000-5000万元得2分;类似工程工程量5000万元以上,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总监监理业绩(6分):2008年11月至2011年11月(时间以监理合同签定时间为准)监理的类似工程工程量4000-5000万元得3分;类似工程工程量5000万元以上,得6分。本项最高得6分。 3、所监理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每次扣2分,最高扣分不超过4分。所监理工程有一个不合格扣3分,最高扣分不超过6分。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监理工程量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企业及总监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1)开标时提供监理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业绩证明原件,业绩的核定以提供的原件为准。无原件不得分。 2)类似业绩为市政道路工程等。 3)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不能证明,不得分)。 (六)、社会信誉(3分) 1、企业信誉:获得市及以上优秀监理企业的投标人加1分; 2、总监信誉:获得市及以上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总监加2分; 说明:①省、市示范监理企业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两年;省、市优秀监理企业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 ②、市、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有效期为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 ③、对于同时获省市两级表彰的监理企业和总监不重复加分。 ④、奖项的截止时间为开标日期。 (七)、基础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企业工商登记所在地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查询并出具证明。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1)能提供无不当行为证明的得2分; (2)无法提供证明的得0分; (3)有不当行为的扣除2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 12月 6 日至 2011 年 12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连云港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前先电话联系)报名时须带经办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拟派项目总监注册证书、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贰佰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1 年 12月 26 日 9时30分,地点为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三楼开标室 。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成祥之 电话:15189029696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新浦区建设东路78-2号 联系人:丁伟和 电话:0518-85591613,13861431511 邮编 :222000 |
报名期限: | 2011/12/6至 2011/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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