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5561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FJJL2011-ZB146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工程施工监理 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文件以 岚综实经发【2011】2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平潭综合实验区土地储备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方式)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造价约人民币5亿元。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造价约3.2亿元,造价以财政评审的预算控制价为准。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Ⅰ标段(娘宫~先建一路段)的道路为双向八车道分为北线和南线,北线桩号从NK1+340至NK4+169.83,长度2829.83米;南线桩号从SK1+340至SK4+150,长度2810米。包括路基、管线以及其他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Ⅲ标段(坛西大道~潭城南路)起止桩号:金井湾大道段:BK0+000~BK2+630,坛东大道段:TK0+000~TK0+700,里程:金井湾大道段2.630公里,坛东大道段:0.70公里(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施工监理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2.4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直至工程保修期满与结算审核工作结束。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要求。 2.6 监理服务费: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的发改价格[2007]670号取费 。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代建单位: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7.2设计单位: 厦门市市政工程设计院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的资质或交通部颁发的合格有效公路工程监理甲级的资质的独立法人,并有相关类似业绩; 3.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或交通部颁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须具有高级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部颁发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有相关类似业绩; 3.3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 3.4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3.7本次金井湾大道道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范围为Ⅰ标段及Ⅲ标段工程,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参加Ⅰ标段及Ⅲ标段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2日至2011年12月16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2)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3每标段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 300 元,每标段招标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 2200元。招标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售后不退。 5本项目不安排统一现场考察,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 6评标办法 6.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Ⅰ标段工程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 ;及Ⅲ标段工程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 ,汇达招标公告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为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2年1月10日下午17:00时之前确保提交到指定帐户,否则投标文件将做废标处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 1 月 11 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 详见招标文件; 8.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凭证(原件)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8.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中国平潭-信息公开(http://ptweb.txwl.cn/xxgk.aspx)及平潭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布。 招标人:上海斯美科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国康路8号 ;邮编: 200092 ; 电话: 021-51299999 手机:18616020058 传真: 021-51298940 联系人: 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龙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98号伊法达大厦七楼 ,邮编: 350003 ; 电话: 0591-87877600、87876028转660或661传真: 0591-87877519 ; 联系人: 陈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 详见招标文件 ; 帐 号: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户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1/12/12至 2011/12/1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