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6371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平潭县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K0+700~K6+120)(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KXZ11158 1. 招标条件 平潭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K0+700~K6+120)已由平潭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以岚综实经发[2011]24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平潭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K0+700~K6+120),长5420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坛东大道工程(K0+700~K6+120)施工监理,具体包括道路路基工程、桥梁工程、岩土工程(含软基处理及高边坡防护)、给排水工程(含给水、雨水、污水、水工结构工程)、电气工程(含电力、通信、路灯照明)、燃气工程、路面工程(含路面基层、面层、人行道面层基层、路缘石)、交通设施、交通监控工程、绿化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2.4监理服务期限:同施工合同工期;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每份售价4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账户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坛东大道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2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福州市五一中路132号阿波罗大酒店七楼会议室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收标处; 7.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南星93号 电 话:0591-24313566、24233833 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04608转806、815,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林晶、林木英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账户名称:福建科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五一支行 账 号:118100100100072481 |
报名期限: | 2011/12/19至 2011/1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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