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7103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青田县城市组团交通枢纽工程Ⅰ标段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
工程简介: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田县城市组团交通枢纽工程Ⅰ标段(监理)(二次招标)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青田县城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青田县城市组团交通枢纽工程位于青田县鹤城镇,工程总投资约5.588亿元,本次招标范围为青田县城市组团交通枢纽工程Ⅰ标段(333省道戈岙湾2号桥拼宽、北接线隧道、中湖大桥主桥、中湖大桥接线、330国道立交匝道及道路排水路灯附属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工程造价约2.0亿元,工期要求: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投标保证金额度为人民币捌万元整。 3、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工程的施工监理业绩,且业绩项目是在2001年1月1日后交工通车的: (1)、10米及以上深水基础桥梁、隧道和立交桥等工程; (2)、下列任一项目:①主跨100米及以上自锚式悬索桥(或悬索桥);②主跨120米及以上的 下承式或中承式系杆拱桥;③ 主跨150米及以上的斜拉桥。 3.2项目总监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须在下列任一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监,且该项目是在2001年1月1日后交工通车的:①主跨100米及以上自锚式悬索桥(或悬索桥);②主跨120米及以上的下承式或中承式系杆拱桥;③ 主跨150米及以上的斜拉桥。 3.3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其他工程任职,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被丽水市建设局公示为严重市场不良行为【在丽水市外,被市(地)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承接业务期间视同进入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公示】、被浙江省建设厅公示不良行为,正在公示期限内的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参加投标。 3.4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有效的交工单或竣工验收报告、工程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工程证明,如发现有提供虚假资料和证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将不予返还投标保证金,并作为严重不良行为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4、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5.1 网上下载:时间:2011年 12 月23 日起,网址:http://www.qtzfcg.gov.cn/ 5.2书面招标文件不记名索取:时间: 2011年 12 月 23 日至 2011 年 12 月 30 日,地点: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九楼(塔山路101号),每本收取打印费50元,联系人: 包中泉 ,联系电话: 0579-8241096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1月 13 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青田县政府采购招投标交易中心6楼(青田县鹤城镇塔山路101号)。 6.3 投标人须交纳工本费500 元,在开标当天收取。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本工程开标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总监到开标现场确认。 8、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盈盈 包中泉 联系电话: 0578-6818307 0579-82410965 招 标 人: 青田县城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浙江省青田县鹤城镇临江东路99号2楼 地 址: 浙江省金华市金磐开发区董宅路268号 邮政编码: 323900 邮 政 编 码: 321017 联 系 人: 孙 仁 联 系 人: 包中泉 电 话: 0578-6835259 电 话: 0579-82410965 传 真: 0578-6835529 传 真: 0579-82410965 |
报名期限: | 2011/12/23至 2011/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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