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理招标> 福建福州市湖东东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576928
招标类型: 监理招标
地 区: 福建
工程名称:

福建福州市湖东东路道路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112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湖东东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榕发改基建[2010]29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招标范围:福州市湖东东路道路工程(监理),包括道路、隧道、给排水、路灯照明、综合管线等工程(不含绿化,具体以招标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全过程监理,包括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期的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福州市,西起湖东路与金泉路交叉口,东至三八路与东二环交叉口。
2.3 建设规模:道路全长约为1900m,其中隧道约为1650m,接线工程约250m(含一座20m跨度的桥梁)。线路设计时速50km/h,为城市主干道I级,双向四车道规模。工程费用约46598.7254万元。
2.4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5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6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7监理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为:总工期:60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晋安河段工期为240个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
2.8工程质量控制目标:符合合格标准。
2.9监理服务费: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约人民币705.4414万元。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为国有全资公司或者中央企业所属全资子公司(监理企业可提供下列资料之一证明其国有全资或中央企业所属全资子公司的身份: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政府有关部门证明;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资档案记录;④、中央企业所属全资子公司也可提供中央企业或其一级子公司的出资证明)(总公司与其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总公司按废标处理)。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隧道甲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执业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须具有路桥或隧道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无担任其它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4.1投标人近三年来至少承担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单洞长度在1600M及以上的市政或公路的隧道工程监理。
3.1.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来至少担任过1项已竣工验收合格1公里及以上的隧道暗挖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1.4.3 “近3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3年,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投标人及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工程业绩,可为同一项目。
3.1.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时,投标申请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1.7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承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两个月内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完成备案;承诺中标后本项目监理部工程收入应依法在福州地区缴纳相关税费。
3.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肆万元。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5日,每日上午 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以北京时间为准,余同)。发售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代表处(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需要购买招标工程施工图纸的,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招标人在三个工作日内提供购买的施工图纸,招标图纸每份售价3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图纸时无须提供任何证件,也无须签字登记。
4.3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采取无记名方式,不需要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13日9时30分,地点为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州市晋安区北环东路19号)本项目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及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平台(/)、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上发布。
7、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7.1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的评标办法。
7.2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3根据榕建招[2011]24号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连江南路138号,邮编:350007;
电  话:0591-83411735
联系人:黄工、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7525350  38872069,传真:0591-87525261;
联 系 人:侍  平  张孔龙。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收 款 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银行帐号:116030100100018494
报名期限: 2011/12/29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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