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9234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广东 |
工程名称: |
广东汕尾市区新湖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汕尾市区新湖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2012-01-16) 1、汕尾市区新湖大道南段市政工程已经汕尾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括如下: 2.1、项目名称:汕尾市区新湖大道南段市政工程。 2.2、建设地点:汕尾市区新湖大道。 2.3、建设规模:汕尾市区新湖大道南段市政工程:道路长约739米,宽2×18米,为城市道路Ⅱ级主干道,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水管道、排水管道(含顶管)、交通安全设施及河涌改造工程等,总投资约7649万元。 2.4、监理内容:施工阶段、保修阶段。 2.5、监理酬金上限价:126.82万元。 2.6、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8、计划总工期:540日历天。 3、凡具备监理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5、投标申请人应于2012年1月16日至2012年 1月20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到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报名,报名人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是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时提交下列资料: (1)企业介绍信;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委托须提交); (3)报名人身份证;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5)资质证书副本; (6)拟任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有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7)自2007年1月以来监理过城市道路Ⅱ级主干道市政工程和管径d1000及以上顶管工程监理业绩的合同书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备案表; (8)投标申请人自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声明书。 以上报名资料第(1)、(2)、(8)项的原件和第(3)、(4)、(5)、(6)(7)项的复印件(须是A4纸,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按顺序编制页码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区新湖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第(1)至(8)项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 6、招标人按照本公告第4、5条规定条件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汕尾市区新湖大道南段市政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进行核对,核对结果由招标人发出《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核对结果通知书》。核对结果符合要求并被确定为正式投标人的单位可凭招标人发出的通知书从汕尾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处获取招标文件(不设邮购),每套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图纸押金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投标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料核对结果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为准。 7、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的要求,招标人将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的投标申请人自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如查询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8、报名资料经核对符合要求并经查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招 标 人: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汕尾市区建设路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电话:0660-3322638 传 真:0660-6113222 联 系 人:罗先生、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信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汕尾市区荷包岭兴业楼A栋8号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电话:0660-3292998传 真:0660-3292998 联系人:林先生 |
报名期限: | 2012/1/16至 2012/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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