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92598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高新区复兴泵站改扩建及朝阳河一期河道整治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南京高新技术经济开发总公司建设项目复兴泵站改扩建及朝阳河一期河道整治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高管建字【2011】4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国有政府性资金:其他政府性资金3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 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复兴泵站改扩建及朝阳河一期河道整治工程监理 2、初步发包方案编号: BGX110025-01FG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养护工程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6、工期要求:约120天 7、工程地点:高新区朝阳河(复兴泵站至秃尾巴河) 8、监理合同估算价:约62.48万元(监理计费额暂按3000万元且下浮20%) 9、划分一个标段 10、招标内容: 监理 11、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同时也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前4个工作日到江苏建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报名,第5个工作日在高新技术开发区丽景路2号A幢报名(节假日除外)。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和现场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1月16日9时00分至2012年1月20日16 时30分止,上午9时00 分至11 时30 分;下午14 时00分至16时30 分。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五、资格审查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及可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 总监无在监工程;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法人代表或者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时需提供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本工程各投标人的报名项目总监也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总监资质证书、劳动合同及近6个月(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招标人当场核验上述原件。投标人未委派投标总监到达开标现场的,作为自动放弃投标。因投标人原因,投标总监未通过现场核验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 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包括总监)名单及与投标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社保机构出具近6个月(2011年7月至2011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原件,并将该资料的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无法提供齐全的、符合要求的以上资料的投标人,招标人将视为资审不合格者定为废标; 4、招标文件费用:800元/套,发布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本工程评标方法为:综合评估法,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相关人员以岗位证书为准(且必须在本公司注册),开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无原件不得分。原件须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概不接受相关资料。 2、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原件。 3、认定业绩须提供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带原件复核。业主证明、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4、监理组人员专业以监理岗位证上所学专业为准。 5、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6、监理大纲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评委对单项评分情况有明显差距时,应书面详细写出扣分理由。如果评委不按评分细则评分,评分结果无效。 7、监理大纲评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平均其余评委打分后计算综合得分。 联系人:张工 电 话:025-83278699 传 真:025-83278558 招标人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后楼1楼101室 邮政编码:210008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公章) 2012年1月13日 |
||||||||||||||||||||||||||||||||||||||||||||||||||||||||||||||||||||||
报名期限: | 2012/1/16至 2012/1/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