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592601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麒麟科技园污水输送干管石杨路至厂区段建设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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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招标人 南京城建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 麒麟科技园污水输送干管石杨路至厂区段建设工程监理 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11】75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财政,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麒麟科技园污水输送干管石杨路至厂区段建设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东起石杨路,西至污水处理厂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市政公用工程 (5)工程规模:污水管道长约1540米,管道直径DN1500。 (6)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7)施工合同估算价:约2000万元,监理费约54.10万元。 (8)监理范围: 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含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3、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 资格申请材料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资质证书 (3)其它资料(见招标文件) (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网上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1年1月16日至 2011年1月20日止,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5、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书; (3)企业近两年监理过的工程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书面承诺书;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提供书面承诺书; (6)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提供书面承诺书; (7)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书面承诺书;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6、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开标时,本工程各潜在投标人的总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总监资质证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申请人的总监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均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并依法办理社会养老保险,提供书面承诺书,否则资格申请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800元,购买时间:2011年1月16日-2月8日(节假日除外),购买地点:南京市应天大街584号201室。购买要求:需携带投标单位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5)评标细则: 评标细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总监、其他监理人员、企业业绩、仪器设备、监理大纲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的每一成员逐项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 各评委独立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其最终得分。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B、分值分配及评分细则
注:1、总监、其他监理人员、仪器设备、企业业绩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并提供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后方可得分。在投标文件中未见复印件(或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业绩特征的)的原件证明材料不予认可。监理人员的所学专业以岗位证书上的所学专业为准。岗位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否则不得分。除注明外,表中要求的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所颁发的注册上岗证书。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监理委托合同,提供材料不全以致不能按招标文件要求证明业绩特征的,不得分。总监业绩与企业业绩为同一项目时,不重复计分,按得分高的计取。总监业绩应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业绩。 3、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要时招标人将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对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中标,并追究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南京市应天大街584号201室 邮编:210006 联系人:马志凌 周芸 电话:025-52472742 52472737 传真:025-524294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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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1-16至 2012-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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