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或邀请书要求;5、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6、资格审查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执行;(2)、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3、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三、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计分法。各评分因素分值为:(1)、监理大纲35分;(2)、人员素质40分;(3)、监理取费10分;(4)、检测设备10分;(5)、监理业绩5分;(6)、信誉-2分~+2分。
(一)监理大纲(35分)
1、是否符合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对监理工程项目特点的掌握程度。(10分)2、对具体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的指导思想。(5分)3、主要监理措施。(10分)4、工程项目拟投入的监理力量。(5分)5、根据工程施工特点向业主提出针对性措施和合理化建议情况。(5分)
(二)人员素质(40分)
1、总监配备(5分):总监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得5分,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2、专业配套(20分):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3分。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应专业配套,人员数量和资格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监理工程师(指国家注册或省建设厅发证的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含总监和总监代表),其中: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名。(2)监理员的配备数量应不少于监理工程师配备数量的1.5倍;(3)专职安全检查人员不少于3人。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高、中级职称每降低10%扣1分。本工程要求:高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20%,中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20%,初级职称占监理人员比例为60%。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5、上岗证(5分):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为100%以上得满分,否则得0分。
(三)监理取费(10分)
1、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注:浮动幅度,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或低于基准价上下浮动20%的,作废标处理;(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注:专业调整系数取1.0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1.00;高程调整系数取1.00;2、以通过评审得出的最低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每正偏离1%,扣减 1 分; 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四)检测设备(10分)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4分,必备的检测工具包括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数显回弹仪、
手试测距仪,上述设备必须提供发票原件及检定证书原件。其中具备上述五项中的四项得满分,不足四项每缺1项扣1分, 无检测工具得0分。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6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五)监理业绩(5分)
1、监理单位曾监理过类似工程Ф1200mm的钢筋砼顶管且工程造价在850万元以上的,得3分;监理单位曾监理过类似工程Ф1200mm的钢筋砼顶管且工程造价在850万元以下的,得1分(两类分值不重复加分,有效期为三年)。2、总监曾监理过类似工程Ф1200mm的钢筋砼顶管且工程造价在850万元以上的,得2分;总监曾监理过类似工程Ф1200mm的钢筋砼顶管且工程造价在850万元以下的,得1分;(两类分值不重复加分,有效期为三年)。3、说明:监理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投标时携带原件备查。有效期为三年。
(六)信誉(-2分~+2分)
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件精神、连云港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涉及市建设局资质管理的对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家融资的项目、国家资金投资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应当实行查询制度。
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所在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备注: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所在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
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在中标公示时,由招标人根据连建监(2005)397号文件精神对中标候选人进行问卷式调查。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四、其他
1、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凭企业介绍信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拟派项目总监执业资格证书、经办人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前来报名,同时提供法人代表、拟派项目总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监理人员一览表(含性别年龄、职务、职称、专业等)具体要求详见连建管〔2011〕101号文。自投标报名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经办人且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招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