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乡工业园区游园与大沙河景观、绿化亮化设计、施工及监理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新乡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新乡工业园区游园与大沙河景观、绿化亮化设计、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标段1:新乡工业园区游园与大沙河景观、绿化亮化设计及施工 标段2:新乡工业园区游园与大沙河景观、绿化亮化施工监理 3、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3.1工程项目的规模:大沙河河道上沿拓宽到40米,河两岸各40米的绿化带,绿化带中间有1.2米宽的鹅卵石小路;新长线到纬七路约1公里长,挖深约4米,放坡系数1:3 3.2工程建设地点:新乡工业园区 3.3工 期 要 求:标段1: 365 日历天;标段2:随施工工期。 3.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5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2: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3.6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内政府资金,已落实 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4.5、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 4.6投标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要求: 标段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贰级和园林绿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相关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必须注册于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标段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7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5、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6、投标单位需提供: 标段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设计负责人中级以上职称证书 标段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副本,总监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两份)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服务大厅报名受理窗口报名。时间为2012年 2 月 29 日至2012年 3 月 6 日,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4时 30 分至16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7、招标文件费用为:每个标段均为 1000 元/套,售后不退。 8、本招标工程招标人接受依法监督,监督部门有: 新乡工业园区财政局: 0373-3686060 新乡工业园区建设局: 0373-3686158 新乡工业园区管委会纪检委: 0373-3686269 招标人:新乡市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浮先生 联系电话:0373-368629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23713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