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33024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内蒙古 |
工程名称: |
内蒙古乌兰木伦湖大瀑布塑石三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市乌兰木伦湖大瀑布塑石三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CXZB-2012-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湖大瀑布塑石三期工程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农字【2009】244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鄂尔多斯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尔多斯市 2.2招标范围: 施工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 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图纸范围内的“三控、两管、一协调、建筑节能和安全监理”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监理不划分标段。 2.4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4月份至7月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3.1.1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风景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有同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有同类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2月29日至 2012 年3月4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在鄂尔多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楼206室接收报名(康巴什新区)。 4.2施工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 (5)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拟任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7)报名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8) 内蒙古自治区境外企业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鄂尔多斯市建委备案等证明材料。(原件) 4.3监理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人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5)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6)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原件)。 (7)内蒙古自治区境外企业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鄂尔多斯市建委备案等证明材料。(原件) 注:鄂尔多斯市外建筑业企业,在报名时需持有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鄂尔多斯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且在有效期。市外监理企业,在报名时需持有鄂尔多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年度备案书且在有效期内。在接收投标文件时,外进投标单位需出示资格备案证明,如投标单位未进行资格备案,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不予参加当地投标活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鄂尔多斯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张海涛 联系电话: 134 7478 6905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诚信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薛 龙 联系电话: 13947303386 联 系 人: 王 飞 联系电话: 13304772116 E-mail:nm_cxzb@126.com |
报名期限: | 2012/3/1至 20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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