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42334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坤阳、金翔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及仙新东路北延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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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南京新港东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坤阳、金翔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及仙新东路北延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开委建字[2012]7号、9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政府性资金:36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3600.00万元;其他政府性资金: 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坤阳、金翔地块场地平整工程及仙新东路北延工程监理 2、工程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类型:较大工程 4、建设内容:场地平整及市政道路工程 5、结构类型:其它 6、工期要求: 90日历天 7、工程合同估算价:72.728万元 8、招标内容:监理招标;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整个工程施工监理及保修阶段的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1)投资控制 (2)工期控制 (3)质量控制(4)信息管理 (5)合同管理 (6)组织协调(7)安全管理),按照城市次干道路建设。 10、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600万元 三、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依据苏建函工〔2009〕777号 《关于公布承担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文件规定,申请人必须为文件中公示的“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2.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省注册及以上监理工程师 3、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方法: 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招标文件的获取:与招标公告同时发布。投标单位报名后应主动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标书。标书领取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二楼招标代理部(邵丽萍/83326121). 五、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1、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宁政发【2009】49号等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宁政发【2009】49号等有关文件中的要求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其中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行为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7)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 本工程不随机抽签,将邀请全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六、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工程中标结果将在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1)中标人名单及其资质和业绩、中标项目总监姓名及其资质和业绩; (2)中标人及中标侯选人总得分及排序; (3)被判为废标的投标人名单及废标情况说明; (4)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名称以及不合格的具体原因。 4、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和报名本工程的项目总监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本工作单位近六个月来(2011年7月-2011年12月)的经社保单位盖章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到达开标现场,项目总监还需携带监理工程师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和项目总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不能到达开标现场或虽然到场但提供不了上述身份证原件、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社保证明原件的,招标人将认为其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申请。 5、本工程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评分细则如下 工程监理招标评分细则
注: 1、监理大纲内容没有的不得分。监理大纲若无重大偏差,不低于60%的得分;大纲部分得分为所有评委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 2、以上评分办法注明需带原件的需带原件审核,且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过时递交无效;无原件不得分,公证件、扫描件不作为原件认定。除注明必须提供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 3、复印件封于标书中,原件开标时递交。经评审核查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者不得分。业绩规模以合同原件中的签订的内容为准,业绩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4、监理大纲项的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证件处于换证等状态或注册已经建设部网站公告的需提供相关部门的接受证明。江苏省建设厅出具的监理工程师换证《申请材料接受凭证》原件视同于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 6、投标人总得分整数与小数后两位均一致的情况下,招标人有权选择中标单位。 七、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八、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业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8号 招标人邮编: 代理机构邮编: 招标人传真: 代理机构传真:025-83326814 招标人联系人: 代理机构联系人:邵丽萍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326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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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3/6至 2012/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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