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5451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凤阳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BT)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FY—F2012019 发布日期:2012年3月14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监理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凤阳县人民政府 3、招标人: 凤阳县城乡建设局 4、资金来源: 政府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新城区 2、建设规模:凤阳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位于凤阳县新城区,含园林绿化和景观小品,投资预算约为4500万元(最终以造价机构编制的控制价为准)。 3、监理费用付款方式:支付方式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70%,审计决算后一次性付清余款。 4、计划工期:180天(日历日)。 5、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要求:所有符合投标资质要求并不在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网站上公示被暂停凤阳县境内投标资格的单位均可参加。 2、招标文件及图纸:招标文件及图纸以电子版的形式上传至凤阳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fyzg.gov.cn/)标书下载专区,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按照招标文件及图纸的所有内容要求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准时参加开标会。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造成不能准时参与投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投标保证金、信用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贰万元(¥20000.00元),须按规定时间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以下指定账户(开户银行1、开户银行2、开户银行3同样有效),且需携带交款凭证原件于开标前到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财务室核验(缴纳标书费300元),不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入的一律不予承认,造成后果自行负责。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凤阳新城区滨河景观绿化(一期)工程监理。 开户银行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313072129300095566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187210623578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开户银行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阳支行 帐号:34001737508053004951 户名: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 2、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中标价的10%;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以投标保证金同样的转帐方式提交。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无息)。 六、开标地点与日期 开标地点:凤阳县招标采购管理局第二开标室 开标日期:2012年3月20日16:30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盛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人:胡长军 电话:15805506799 电话: 0551—2168036 2168035(兼传真) |
报名期限: | 2012/3/15至 2012/3/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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