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59945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通市开发区2012年骨干路网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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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一、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的开发区2012年骨干路网道路桥梁工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财政拨款 ,现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 工程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人。
二、 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工程规模: 工程建设费用概算总额约为8000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03月至2013年 3 月。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本工程内容:朝阳路(兴富路~通盛大道)、新开北路(源兴路~通沪大道)、通江大道南延(振兴路~景兴路)、新兴路东延(长桥港河-竹林路)、新开南路、景兴路西段改造、张江路西段改造、景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星湖大道营船港河大桥及引道、林翠路(宏兴路-星湖大道)、常兴路(通盛大道~竹林路)、竹林路南延(瑞兴路~景兴路)等工程。
四、标段划分: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朝阳路(兴富路~通盛大道)、新开北路(源兴路~通沪大道)、通江大道南延(振兴路~景兴路)、新兴路东延(长桥港河-竹林路)、新开南路、景兴路西段改造、张江路西段改造 、景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星湖大道营船港河大桥及引道、林翠路(宏兴路-星湖大道)、常兴路(通盛大道~竹林路)、竹林路南延(瑞兴路~景兴路)等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主要监理范围包括道路、桥涵、河道、雨污水及给水、燃气、供电、照明、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不含绿化)。
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五、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或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或桥梁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数量为一名,投标单位法人不得兼任项目总监。
六、申请人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本招标公告的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企业业绩:近三年有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近三年”指自
8、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近五年承担过同类工程监理的总监;(“近五年”指自
9、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七、申请人请于即日起至 2012年 3 月 22 日24时止到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网(http://www.ntkfqztb.cn)自行办理本工程的网上报名手续,并在 3月23 日9:00-11:00时将资格预审申请书(一式二份)递交至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中央路51号603室)。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接受。投标单位请自行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范本。
八、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确认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
3、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5、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缴费手册或有效证明(须证明已缴费至近两个月);
6、 企业及拟选派总监的监理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7、 非南通市(含六县<市>)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企业证明;
8、 其它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除投标报名申请确认书外,其余与资格预审文件一并装订成册。
九、本工程评标办法:
第一条 本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七部委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采用综合评分的方法,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监理大纲、单位和拟投入人员综合素质(包括总监及监理人员素质、企业资信、企业业绩)、监理报价三部分内容进行综合评审和评分。评分的总分值为100分,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
第二条 评分采用百分制,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前三名次序,按排名确定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如遇两家投标单位得分并列排名第一时,监理报价得分高的单位为中标单位,如监理报价得分也相同,则由招标人决定中标单位。
第三条 开标、评标程序
监理大纲评审→监理大纲评审通过→单位和拟投入人员综合素质评审→公布得分→监理报价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第四条 首先评监理大纲:
先评监理大纲(主要从质量、安全、造价、进度控制等方面对监理大纲进行通过性评审),监理大纲评审通过率在60%以上(含60%)的,则该监理大纲为通过。如在监理大纲评定时,被认定为废标的,或评审不通过,则不再参加下一步评审。
第五条 单位和拟投入人员综合素质评审。
首先对各投标单位拟投入人员进行符合性评审,拟投入人员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监理机构人员配备,如有一项不满足,则不予通过。
评分值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按四舍五入法),评分的总分值为45分,各项分值分配如下:
第六条、监理报价(55分):
监理费费率报价以一次性费率报价为准。
(1)监理费报价得分: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1.95%)的,得45分。报价费率每增加0.01%,扣1分 。报价费率每减少0.01%,加0.5分,最多加10分(直线内插法计算)。
(2)有效报价是指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费率(2.15%)。
(3)该费用已含试验抽检费用(不少于15%的频率)。
如果投标人不具备试验资质,中标后则需外委一家有资质的试验室,并在区内设立试验地点,费用由监理单位承担。
第七条 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废标处理,骗取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赔偿招标人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程不能按其开工损失)并将提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招标人地址:南通市开发区中央路51号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工农南路156号鑫乾国际广场B座1204室
联系人 :章晓晖 传真:85798600 电话:18906296209
要求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 2012 年 3 月16 日至 2012年 3 月 22 日。
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开发区2012年骨干路网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监理监理招标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项 目 名 称:开发区2012年骨干路网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监理
招 标 人: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通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12年 3 月 16 日
一、总 则
1、鉴于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公司作为拟建的开发区2012年骨干路网道路桥梁工程项目监理的招标人已按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完成了进行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前的所有批准、登记、备案等手续,已具备进行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
2、招标人将对本工程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投标申请人可对本次发包的工程项目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关于本工程的基本情况将在附件2中说明。
二、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将面向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桥梁工程甲级资质;和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监理企业。
5、投标申请人应当向招标人提供充分和有效的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第4条规定的资质条件与附件1的合格条件和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为此,所有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及附件要求,用不退色水笔或用计算机打印,如实填写所提供有关资料。
6、投标申请人必须回答预审文件及所附附表中提出的全部问题。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7、投标申请人须递交与其资格审查有关的关键资料,并及时提供对所递交资料的澄清或补充材料,否则将可能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8、按资格预审要求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应使用中文。
9、申请书应由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没有签字的申请书将可能被拒绝。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资格预审申请书中应附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
三、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10、本工程关于各投标申请人投标资格的预审,将依据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和附表,以及本须知附件1约定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1、招标人将依据投标申请人的合同工程营业额(收入、净资产)和在建工程的未完部分合同金额,对投标申请人作出财务能力评价,以保证投标申请人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
12、招标人将确定每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合格性,只有在各方面均达到本须知中要求申请人须满足的全部必要合格条件标准(附件1),才能通过资格预审。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资质或公路桥梁工程甲级资质;
(2) 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或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专业或道路桥梁专业,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6)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本招标公告的要求;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9)企业业绩:近三年有过类似规模同类工程监理业绩;(“近三年”指自
(10)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近五年承担过同类工程监理的总监;(“近五年”指自
(11)其它条件:①不接受联合体报名;②监理企业及总监理工程师在以往工程中无不良记录。
(12)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承包人资格条件不符的,发包人可随时取消承包人的投标或中标资以上资格条件的审查将贯穿本工程的整个招标过程。如发现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的,招标人可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利益冲突
14、在近三年内直至目前,投标申请人应:
14.1未曾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有任何隶属关系;
14.2未曾参与本项目的技术规范、资格预审或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申请书递交
15、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书及有关资料在
16、资格预审申请书封袋上应清楚的注明投标申请人的名称及通讯地址,并加盖企业印章。
17、资格预审申请书的编制:
17.1资格预审申请书需用不退水笔书写或打印,手写的需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需清晰;
17.2资格预审申请书请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二份),其格式通过南通开发区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网www.ntkfqztb.cn下载,否则将不予接收;
18、投标申请人在递交预审资料的同时,应提交下列证书、资料文件的原件,以供招标人审查:
18.1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确认书(网上报名打印件且加盖公章法人签章三份);
18.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8.3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8.4 投标申请人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18.5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项目总监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关系、社会保险缴费手册或有效证明(须证明已缴费至近两个月);
18.6 企业及拟选派总监的监理业绩(含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18.7 非南通市(含六县<市>)的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属地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企业证明;
18.8 其它相关资料。
19、资格预审审请书不予退还(证书原件除外)。招标人对投标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书给予保密。
六、通知和确认
20.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21、招标人保留以下权利:
21.1修改招标工程项目的规模及总金额;前述情形发生时,投标申请人只有达到修改后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且资格预审合格,才能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21.2接受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1.3拒绝不符合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申请。
22、在资格预审申请递交截止日期后 40 天内,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申请人其资格预审结果,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23、投标申请人接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即获得参加本招标工程项目投标的资格。如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过多时,招标人将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规定从中选出不少于 9 个投标申请人参与投标。
24、投标申请人应在收到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七、附 件
附件1 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1、有效营业执照:年检合格
2、企业资质等级:具体见招标公告
3、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 :具体见招标公告
4、企业业绩:具体见招标公告;
5、总监理工程师类似业绩:具体见招标公告
注:(1)认定类似业绩的有效证明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竣工验收报告,要求出示原件核验并将复印件须装订成册。
附件2 招标项目概况
朝阳路(兴富路~通盛大道)、新开北路(源兴路~通沪大道)、通江大道南延(振兴路~景兴路)、新兴路东延(长桥港河-竹林路)、新开南路、景兴路西段改造、张江路西段改造、景兴路东延(东方大道~竹林路)、星湖大道营船港河大桥及引道、林翠路(宏兴路-星湖大道)、常兴路(通盛大道~竹林路)、竹林路南延(瑞兴路~景兴路)等工程桥涵、河道、雨污水及给水、燃气、供电、照明、交通设施等配套工程(不含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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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3/16至 2012/3/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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