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6340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省人民路三期、解放南路三期和盐渎路两侧25米绿化带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指挥部投资建设的盐城市人民路三期、解放南路三期及盐渎路工程已经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盐发改审[2011]140号、盐发改审(2011 )141 号和盐发改审[2011] 37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盐城市人民路三期、解放南路三期和盐渎路两侧25米绿化带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及投标。 二、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方法(咨询电话:0515-88587310)。 四、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盐城市人民路三期、解放南路三期及盐渎路25米绿化带工程。 2、工程地点:盐城市人民路三期(南环路-盐徐高速科教城外环路交叉口)、解放南路三期(南环路-徐淮盐高速)及盐渎路(日月路-西环路)两侧。 3、项目规模:盐城市人民南路三期、解放路三期及盐渎路工程两侧绿化带宽25米,人民路三期工程道路长约3.98公里,解放南路三期工程道路长约3.414公里,盐渎路约500米,三条路25米绿化带工程总造价约 1亿元。 4、计划开工时间:2012年4月 5、质量要求:质量标准“合格”。 6、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投资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监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五、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招标为 一 个标段,主要招标内容为盐城市人民路三期、解放南路三期和盐渎路两侧25米绿化带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监理阶段范围主要指建设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 监理内容:所监理工程的范围和时限与施工合同(含分包合同)所涵盖的工程 范围相一致,主要包括与上述监理范围相一致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以及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监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指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范围内对工程承包人、货物供应商等工程参建单位的建设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的工作内容及其职责。 六、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或综合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年龄在55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且自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中担任总监。 3、现场监理组主要人员的资质和要求: 除总监外拟投入本工程的现场项目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除总监理工程师外至少还须配备注册专业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2名;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3名,且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所学专业以学历证书上所注明的专业为准,下同)。 现场监理员:至少 3 名,且所学专业为市政公用类。 现场监理组成员中至少1人是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 4、投标人须保证授权委托人、投标项目总监及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投标报名时,投标申请人应提供授权委托人、拟报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组主要组成人员【含授权委托人、项目总监不少于 9 人】自2011年7月~2011年12月连续6个月在本单位向劳动保险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单据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有名单并注明缴费期间)及与本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原件。 5、投标人必须承诺如果中标,总监理工程师能常驻现场开展监理工作,并且总监理工程师证书押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拟投入的现场监理组成员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总监进场后不得另兼其他项目工程的监理工作。 6、本工程招标人一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7、投标报名人有不良行为的,在公示期内,招标人拒绝其投标报名。 七、诚信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下同) 本工程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诚信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诚信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直接转(汇)至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收款单位: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盐城市建行榆河分理处, 帐号:32001733936059372133,联系电话:0515-88587321),投标诚信保证金可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投标诚信保证金汇出单位应与投标报名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诚信保证金须凭汇出证明及基本帐户证明到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具诚信保证金收据,开标时投标人将诚信保证金收据交工作人员核验,否则视为投标人未缴纳诚信保证金。 诚信保证金退还方式:未中标的企业缴纳的诚信保证金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投标人;非中标人(中标候选人)的诚信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中标人的诚信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仍存于盐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帐户。中标人的诚信(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且中标单位进场施工后,凭招标人出具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情况反馈表和施工进度情况说明,经专业招标办备案后,按施工进度给投标人分期办理相应比例的诚信保证金退还手续。中标项目竣工验收前,退还诚信保证金总额的90%,其余的10%竣工验收通过后予以退还。 八、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监理服务的投标报名。招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保留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如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围标或串标等不良行为,将取消其报名、入围、中标资格,同时追究其违约责任。 九、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办法,投标人名称发生变更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开标前需到盐城市建设工程招标办(联系电话0515-88587313)办理变更手续,否则作无效标书处理。 十、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1)。 十一、投标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各投标申请人须登入http://218.92.169.146/ychy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办理报名手续。 本公告网上报名注册的时间“自2012年 3 月 20 日 10:00 时至2012年 3 月27日 17:00 时”(如在投标报名注册截止时间前未进行企业信息入库,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2012年 3 月 20 日 10:00 时至2012年 3 月29日 17:00 时”。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凭已完成网上报名注册的打印回执单、诚信保证金收据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到盐城市招投标交易中心(盐城市鹿鸣路6号三楼)招标文件发售窗口购买(联系电话:88197300)。 十二、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同时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十三、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同时所缴诚信保证金不予退还。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十四、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十五、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投诉电话:盐城市城乡建设局招标办公室电话为0515-88587313,盐城市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电话为0515-83080019。 招标人(公章):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江苏仁禾中衡 建设指挥部 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联系人:杨玉 联系人:戴磊磊、陈玉娟 联系电话:0515-86660096 联系电话:0515-88351863 联系地址:盐城市高职园区景观大道南侧 地址:盐城市青年西路8号805室 盐城交通技师学院内盐城市城南新区管理委员会招标科 |
报名期限: | 2012/3/21至 201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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