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83730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丹阳市丹桂路延伸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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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1. 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 丹阳市丹桂路延伸工程(监理) 已经 丹阳市发改经信委 批准。工程所须资金来源是政府拨款,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2. 丹阳市正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丹阳市开发区,西起齐梁路,东至高铁站前路
(2)工程规模:项目全长5276米,宽50米,其中中分带4米,主车道24.5米,侧分带4.25*2米,慢车道4.5*2米,人行道2*2米,为沥青路面; 管道总长19369米;桥梁三座,其中最长跨径组合720米。工程造价暂定为33000万元。招标控制价478.5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12年5月1日- 2013年12月31日,工期610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
每位申请人可申请上述最多 1 个标段的投标报名;
5.申请人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或交通部颁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企业资质。
(2)拟选派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交通部颁发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
(3)企业业绩、信誉: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在暂停、整顿期内的;
(4)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业绩、信誉:近两年无安全质量事故;总监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办法:本工程按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规定的必选条件作为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
必选条件为: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在监工程,或者虽有在监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提供证明);
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书【包括企业和拟选派监理工程师】
注:出具证明时间必须是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当日
7.本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评估法,总分为100分。
项目总监及其他专业配套人员配备分A、B两种方式,投标企业只能采取一种方式投标。
7.1项目总监配备 10分(中标单位项目总监必须押证)
A、市政公用工程总监理工程师(10分)
a、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得3分,每增加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b、年龄在35-50岁,得2分,在50-60岁,得1分。
c、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5分。
B、交通部颁发道路与桥梁专业总监理工程师(10分)
a、近三年承担过类似工程,有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得3分,每增加一个类似工程项目加1分,本项最多得6分。
b、年龄在35-50岁,得2分,在50-60岁,得1分。
c、具有教授级或高级工程师职称,得2分,具有工程师职称,得1.5分。
7.2监理项目组人员配备 10分(中标单位监理项目组人员一律押证)
A、其他专业配套人员(10分)
a、以上为基本配备人员,必须满足,达不到基本配备人员的按废标处理。在基本配备以外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当工程需要时,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配备足够监理人员;
b、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中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B、其他专业配套人员(10分)
a、以上为基本配备人员,达不到基本配备人员的按废标处理。在基本配备以外每增加1人加1分,本项最多得4分。当工程需要时,应按照甲方要求及时配备足够监理人员;
b、道路与桥梁专业监理工程师中具有教授级或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7.3投标报价得分:60分
本工程造价暂定为33000万元,取费按照苏价服(2007) 195号文规定收取,本工程属丹阳市政府投资工程,根据丹政发[2010]94号文,各投标单位需在按国家规定基准收费基础上下浮20%后进行报价。按照以上文件规定得出监理基本服务费是478.5万元,投标人的投标监理基本服务费不得超过478.5万元,否则按废标处理。本次报价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60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6分,不足1%的按比例计算。
7.4业绩:5分
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道路桥梁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含),跨径组合≥720米)得2.5分;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监理,工程造价10000万元以上(含)得2.5分。满分5分。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7.5检测设备(5分)
7.5.1、有全站仪得1分;
7.5.2、有其它5项工程检测设备(水准仪、测距仪、经纬仪、回弹仪、钢筋混凝土检测仪),每项得0.8分;
备注:所有检测设备必须以本单位购买的发票复印件为准。
7.6监理大纲(10分)
7.6.1.质量控制方法和措施1.5分;
7.6.2.进度控制方法和措施1.5分;
7.6.3.投资控制方法和措施1分;
7.6.4.合同与信息管理方案1分;
7.6.5.现场组织与协调方案2分;
7.6.6施工安全措施1.5分;
7.6.7针对本工程技术重点、难点的处理方法1.5分。
备注:1)类似工程:监理过造价10000万元以上(含)道路桥梁工程(跨径组合≥720米)。
2)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3)本工程中标单位必须协助招标人做好前期工作。
8.本次工程按照苏建招[2010] 333号文件精神进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其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必须在开标期间到现场进行面谈,其签署的书面承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未按规定进行现场面谈的按自动放弃其投标资格,将不予参加开标。
9.报名时间:2012年3月30日上午8:30至2012年4月9日17:30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丹阳市招管中心企业加密锁进行网上报名。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一律参加开标会,若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10.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封标档案袋到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市场科购买。
10.1投标申请人网上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具体要求:
10.1.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会员信息库会员;
10.1.2投标申请人必须在以下指定银行开设支付账户: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徽商银行、中国银行、深发银行;
10.1.3投标申请人必须在招标项目投标报名成功后,直接通过网银支付招标文件费用600元,方能获取招标文件下载,否则系统将会拒绝下载,报名无效(详见:www.dyzgw.com.cn);
10.1.4购买招标文件费用发票:投标申请人可凭报名回执码和单位介绍信,在该项目开标结束后向市招投标管理中心财务科索取发票。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陆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若有疑问或不清楚可以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511-86906605 联系人:严峻杰
11.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报名同时需提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9万元,诚信保证金:24万元,必须是本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具的汇票。
户名: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市和平桥分理处
12.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3. 付款方式:工程开工付合同价款的10%, 工程完工付至合同款的70%,工程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4.入围方法和数量:经公告后报名人数全部入围,报名人数不足3家时或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的,依法重新发布公告。
15.招标人地址:丹阳市开发区
联系人:朱浩鸣 传真: 电话:13952916290
邮编:212300 E—mail:
16.丹阳市招投标管理中心地址:西环路6号二楼(丹阳市建筑设计院北侧)
联系人:彭莺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112
邮编:212300 E—mail:
17.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西环路6号二楼(丹阳市建筑设计院北侧)
联系人:肖峄峰 传真:0511-86578112 电话:0511—86578332
邮编:212300 E—mail:
要求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2年3月30日至2012年4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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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3/30至 2012/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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