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693736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江苏 |
工程名称: |
江苏连云港市快速公交一号线工程(幸福路、海棠路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工程编号 LYG201204002 工程名称 连云港市快速公交一号线工程(幸福路、海棠路改造工程) 招标人名称 连云港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落实 工程地点 连云港市幸福路、海棠路 工程规模 幸福路(幸福桥~幸福广场)45700米、海棠路(滨海大道~中山西路)约1500米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发包方式 合同估算价(万元) 计划发包时间 LYG20120400203 连云港市快速公交一号线工程海棠路(滨海大道~中山西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公开招标 44 2012-4-29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1 报名地点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前联系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日期 2012年4月6日 计划开工时间 2012年4月29日 计划竣工时间 2012年8月28日 公告开始时间 2012年4月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12年4月1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本工程为城市主干道工程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总监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其它条件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连建监【2005】397号文”及“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精神。 2、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3、资格审查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投标申请人只要满足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必选条件,即为资格审查合格,准予参加投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二)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三)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四)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五)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六)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1)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2)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3)拟派本工程的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4)企业法人、总监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真实、齐全的资料,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逐一核实。如发现提供的资料不真实等,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证书原件,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规定外省外市监理企业《核验通知书》原件以供审查。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资格审查合格。 6、评标细则: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一、监理大纲 (25分);二、人员素质 (40分);三、监理取费 (10分 );四、检测设备 (10分 );五、监理业绩 (8分 );六、行业表彰(5分);七、信誉 (2分); 评标办法 一、监理大纲(25分) 1、技术文件符合招标文件和监理规范要求的得基本分3分。 2、依据监理合同中约定的监理服务的要求和范围,对拟投监理合同段的监理工作安排、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的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2分。 3、现场监理组织机构设置与人员安排:通过框图形式,明确拟设监理合同段的组织机构,视合理情况酌情得0~2分。 4、监理办公设施、交通设备的配备,符合现场工作需要,视合理情况得0~1分。 5、监理工作程序:结合监理工作的阶段划分,对项目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施工安全控制、施工环境保护、费用控制、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文件资料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理工作的方法与流程的简要阐述,视合理情况得0~4分。 6、监理大纲(方案)和措施合理的得0~6分。 7、根据招标文件及现场考察情况,提出本项目监理工作应特别重视的问题并给出解决方法的,视合理情况得0~4分。 8、根据以往经验,对本项目监理工作提出建议,视合理情况得0~3分。 二、人员素质(40分) 1、总监配备(10分); 总监为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0分; 2、专业配套(10分): 根据具体工程项目,选择相应的专业人数,满足工程需要,专业人员兼任的工程项目数必须客观可行,专业人员不配套,缺一专业不得分;专业人员不足,缺一人扣3分。 本工程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工程师2人,给排水工程师1人,管线工程师1人,测量工程师1人,安全工程师1人,土建工程师1人,造价工程师1人。(不含总监) 3、监理人员职称结构(6分): 高、中级职称符合要求得满分。高、中级职称每降低10%扣1分。 本工程要求(不含总监):高级职称不少于2人(至少有1人为市政专业),中级职称不少于2人(其中给排水、管线至少各1人)。 4、监理人员年龄结构(4分): 55-65岁监理人员占监理人数在20%以内的得满分,每超过10%扣1分。 5、上岗证(10分):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为100%,否则此项不得分。 注:以上证件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原件不计分。 三、监理取费(10分) 本工程监理取费为:根据本工程的监理范围及工程情况,按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相应监理费率标准计取,以苏价服[2007]195号文规定的取费标准下浮20%为基准价,基准价为最高分,每高于基准价的10%扣1分,不足10%,按内插法相应扣减。高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高值或低于该文件规定取费最低值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说明: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 本工程:计费额暂按1600万元计。专业调整系数=1;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高程调整系数=1。 四、检测设备(10分) 1、自有检测设备得5分:其中全站仪得1分;经纬仪得1分;水准仪得1分;数显回弹仪得1分;手持测距仪得1分。(以上设备须提供发票及检定证书原件)。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5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 五、监理业绩(8分) 1、企业监理业绩(4分):企业2007年4月至今监理过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达到1600万(含)及以上,每项得1分,最高得4分。 2、总监监理业绩(4分):项目总监2007年4月至今监理过的类似工程单项合同额达到1600万(含)及以上,每项2分,最高得4分。 注:监理人员资质证书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为准 企业及总监业绩证明材料的说明: 1、 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上资料在投标文件中要求为原始证书、文件、合同的复印件。开标时必须提供原件供评标用,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2、 如经核实伪造经历及业绩证明文件者,按规定作废标处理;如已中标或签订合同,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类似业绩为市政道路工程。 4、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项目的总监姓名、工程规模等需要明示的内容,没有明示造成无法打分的业绩不得分(若提供的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监理业务手册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建设单位及当地地市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六、行业表彰(5分) 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件精神,对获得省示范监理企业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两年内评标时加3分;属省优秀监理企业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评标时加2分;属省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评标时加2分;对获得市示范监理企业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两年内评标时加1分;属市优秀监理企业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评标时加0.5分;属市优秀总监理工程师的,表彰决定印发日起一年内评标时加1分;(最高得5分,同时获得省市两级表彰的监理企业和总监不重复加分) 注:1、省、市示范企业及优秀企业,省、市优秀总监提供获奖证书原件; 2、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 3、上述几年内的时间点以开标时间为准计算。 七、基础信誉(2分) 本工程执行连建监(2005)397号文和市建设局55号会议纪要: 1、各投标单位在开标时应出具投标单位工商注册地地市级检察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分别出具的近两年来有无行贿行为记录、市场不良行为方面的证明。 2、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存在“不当行为”,则扣除2分信誉分值; 3、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不了其是否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0分; 4、开标时潜在投标人若提供了其不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明,则信誉分得2分; 5、备注: 5.1此证明必须是企业工商注册地地市级两个部门分别出具,两个证明均齐全,方可得分(以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为准,部门章无效); 5.2关于建设局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市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5.3关于检察院方面证明: A、若投标企业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招标人负责查询; B、若投标企业非本省资质管理的,其证明由投标人负责查询; 招标人保留对中标候选人所报业绩及投标全过程所提供所有信息的真实性的最终核实权,若经考证所提供信息不真实,则取消其中标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节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连云港市新浦区通灌南路102号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新浦区通灌南路102号连云港市建筑设计研究院10楼1004室 联系人 王加慧 传真 0518-85602024 电话 0518-85602023 邮编 222000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2012年4月6日至 2012年4月12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 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0分 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报名前联系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2012年4月6日至 2012年4月12日,每天上午 8时 30分至 12时 0分,下午 14时 0分至 17时 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领取前联系连云港市博瑞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获取 招标文件。 |
报名期限: | 2012/4/6至 201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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