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41497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内蒙古 |
工程名称: |
内蒙古五原县国道桥生态湿地公园土方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五原县国道桥生态湿地公园土方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国道桥生态湿地公园土方工程已由五政发[2012]4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住建局委托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五原县国道桥生态湿地公园土方工程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两湖占地552亩(368000㎡)。 (2)、南侧湖中岛占地43.1亩(28733㎡),湖面占地219.5亩(146333㎡),硬化、绿化及其它占在181.4亩(120933㎡)。 (3)、北侧湖中岛占地2.3亩(1533㎡)湖面64.5亩(43000㎡),硬化、绿化及其它41.2亩(27467㎡)。 (4)、土方量估算312400m³。 3、工程建设地点:巴彦淖尔市五原县隆兴昌镇 二、计划工期:工期90天。计划2012年6月中旬开工,2012年9月中旬竣工。 三、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验收标准及设计文件的要求,符合建设方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施工: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为本企业贰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 2、监理: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国家级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并具有高级职称;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五、报名: 1、报名时间:2012年5月5日至2012年5月9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新华宾馆二楼)购买招标文件。 3、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施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建造师,原件提供两份,须持身份证); (5)拟派本次工程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7)巴彦淖尔市市外进、本地企业均需提供《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原件; (8)巴彦淖尔市以外企业需提供《巴彦淖尔市外进建筑业企业备案证书》、外来施工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证明及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市场秩序的承诺原件。 4、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监理):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法人代表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行设计); (4)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人必须为拟派往本次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原件提供两份,须持身份证); (5)拟派本次工程的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及高级职称证书; (6)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 (7)巴彦淖尔市外进、本地企业均需提供《投标企业近两年内诚信状况的证明》原件;上述资料(施工及监理)投标人提交时均需交验原件及复印件(A4纸装订成册)两份,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如资料不全,招标人将拒绝接受。 (9)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套(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10)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授权委托书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六、联系方式招标人: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五原县住建局联系人:石小来电话:0478-7962922 代理机构:内蒙古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新华西街新华宾馆二楼联系人:张朕嘉 电话:13947807364 |
报名期限: | 2012/5/5至 2012/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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