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6371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黑龙江 |
工程名称: |
黑龙江哈尔滨市北岸*润和城庭院景观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JL0102(G)12023 1.招标条件 "北岸*润和城庭院景观工程监理"已由哈尔滨市松北区发展改革局以(哈松发改投字[2010]3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亚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的庭院景观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岸*润和城庭院景观工程监理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 哈尔滨市松北区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项目概况:工程总面积为:204409.5平方米。其中A区总面积93299.5平方米、B1区总面积61970平方米、B2区总面积49140平方米。 2.6招标范围:完成上述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7计划工期:2012年06月20日-2012年08月29日,共70日历天。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同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其以上资质、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09.05-2012.05,下同)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市政或相关专业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职务;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投标资格审查手续,经审查批准后,可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工程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同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全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5月16日至2012年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有效的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等符合本招标公告上述要求的所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的复印件,到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报名大厅进行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电话:0451-87350072,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22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哈尔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电子公示屏上发布。 7.其他 7.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或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中如出现捏造事实、伪造材料、以非法手段或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和投诉、以及恶意投诉、无理缠诉等行为的,将严格按规定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哈尔滨市忱义招投代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本项目投标登记表、投标承诺等请在招标代理机构网站下载http://www. hrbcyzb.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亚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哈尔滨市忱义招投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一曼街2号98号楼 邮 编:150030 联 系 人:宋金玲 电 话: 0451-84326733-435;13359848733 授权传真:0451-84348303 授权电子邮件:忱义招标(cyzb@163.com <mailto:chenyizhaobiao@163.com>) 企业网址:http://www. hrbcyzb.com 二0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
报名期限: | 2012/5/16至 201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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