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6661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舟山市普陀区本岛饮水安全工程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舟山市普陀区本岛饮水安全工程二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舟山市普陀区本岛饮水安全工程二期项目已由舟山市普陀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普发改投[2011]22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解决,招标人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舟山市普陀区本岛饮水安全工程二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普陀区本岛(沈家门街道、朱家尖街道、展茅街道)、桃花镇、六横镇、虾峙镇,建设内容包括在本岛片新建1万立方米/日机械搅拌澄清池两座及二泵房改造,敷设给水管道19230米;桃花镇新建2000立方米/日澄清池、无阀滤池、清水池各一座,敷设给水管道4840米;六横镇敷设给水管道3500米;虾峙镇敷设给水管道7682米。本工程最大口径为DN1000.项目实施后,解决饮水安全人口4.66万人。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同步开工实施。工程造价约6500万元,工期要求为33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澄清池、无阀滤池、清水池建造,泵房改造,各类管道敷设等施工图内全部项目全过程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外地投标单位需持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进舟备案手册,且必须年检合格。 3.2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省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资质,承接工程业务量符合舟建委【2007】254号、普建【2007】70号文件相关规定,且为非退休人员。经过备案更换的总监须满足浙政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在原承担的合同工程项目未通过验收前不得参加依法进行招标的其他国有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活动。 3.3企业、项目总监经营行为:舟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舟建委[2005]169号文件执行;舟山市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不良行为记录按浙建监[2006]80号文件执行。 3.4根据本工程点多面广、分散(实施地点分散于本岛(沈家门、朱家尖、展茅街道和海岛桃花、六横、虾峙镇)且同步开工实施等特点,招标人要求监理人项目管理班子人员配置不少于8人且全部到位,项目总监在舟山市外无在建项目。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5 月 16 日至 2012年 5 月 2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时至 11:00时,下午 14:00时至 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再购买。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年 6 月 15 日 8 时 45 分,地点为普陀区招投标中心(普陀东港昌正街169号东港商务中心6号楼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舟山日报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 标 人:舟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舟山市荣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临城街道城隍头村陈唐弄60号 地 址:东港海莲路97号6楼 邮 编:316100 邮 编:316100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 系 人:许嫦琳、周静 电 话: 电 话:0580-6203355 传 真: 传 真:0580-6203355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2 年 5 月 16 日 |
报名期限: | 2012/5/16至 2012/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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