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872178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浙江 |
工程名称: |
浙江宁波市象山大目湾新城(大目涂一期围垦区域)场地平整Ⅱ标段(松兰大道路基处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交易登记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大目湾新城(大目涂一期围垦区域)场地平整Ⅱ标段(松兰大道路基处理)工程(监理)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象发改投复[2011]2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 自筹解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地点:大目湾新城西南侧工程造价:约4000万元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工程内容:塘渣回填及路基处理工程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实施阶段的全过程监理质量要求:同施工质量等级要求安全要求:同施工安全等级要求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为止,但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并取得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原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须经“宁波市建筑行业行政管理信息系统”审核通过。 3.4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经象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过备案登记且有效。 3.5拟派项目总监不得有宁波市行政区域以外的监理项目,如已核准更换的,在变更项目未竣工验收之前,该项目总监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靖南路336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贰万 元整,递交时间: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中明确的为准(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到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或退还,账户名: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农行象山新丰支行39-703001040012500。 5.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的时间和到账时间。 6.投标申请受理 6.1受理时间:2012年5月21日—2012年5月24日16时30分 6.2受理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6.3投标人投标申请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⑴ 工程监理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实名或http;//www.xsbm.gov.cn/zbtb表格下载区下载),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 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副本); ⑷ 项目总监的资质证书及宁波市建设委员会颁发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登记本; ⑸ 注册地不在本县行政辖区范围内投标企业,需提供《外地企业进象监理备案登记证》;以上⑴-⑸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申请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标申请资料的或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据相关规定有限制投标情形的,资格符合性审查将不予通过。 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符合性审查。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丹城丹峰西路161号)。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联系方式招标人:象山县大目湾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大目湾新城内 联系人:吴 邮 编:315700 电 话:0574-65653863 招标代理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靖南路336号3楼联 系 人:朱文文邮 编:315700 电 话:0574-65762311 |
报名期限: | 2012/5/21至 2012/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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