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企业;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市政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送电、变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电力工程技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上三年度承揽过220kv电缆工程设计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标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具有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或有线通信专业或无线通信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一个标段投标。
同类工程界定
一标段:单项投资总额6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二标段:单项投资总额3.5亿元及以上的供水管道设计项目。
三标段:单项投资总额2亿元及以上的电力工程设计项目。
四标段:单项投资总额3000万元及以上的通信工程设计项目。
资格预审办法
招标人将按青建发 2008 26号的规定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预审,如合格的投标人数量超过5个的,选取5个合格的投标人。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 2012年 月 日 时前将预审结果通知所有投标人。被选中的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通知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及勘察现场。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视为自动弃权。
资格预审评分标准:满分40分。
1、同类业绩 (20分):投标人上3年度完成的同类设计项目,每一个得5分,满分20分(以经青岛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
2、项目负责人(10分): 项目负责人上3年度主持完成的同类设计项目每个加5分,最高加至10分(以经青岛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备案的设计合同原件、图纸或相关证明为准)。
3、AAA诚信(10分): 投标人获得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2011年度AAA诚信企业的得10分,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文件为准(外地投标单位可持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应证明并经青岛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为准)。
需要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2年4月23日9时至2012年4月27日17时前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报名(报名联系电话:85916080)。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投标单位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需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职称证书未能体现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则需同时提供其单位缴纳劳动保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上三年度的220kV电缆工程设计项目合同原件(适用于第三标段);
5、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注:投标报名必须提供第 1、2、3、4条要求的材料一份。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与递交
资格预审将按青建发 2008 26号文件。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于2012年 4 月 28 日 17 时前通知选中的企业,凡未被选中的企业不再另行通知。凡不按时参加的,一律按自动弃权处理。
其他说明
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