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保税区区位调整(二期)项目经四路、经九路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市发改产业函【2011】629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代理为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海口综合保税区,包括经四路、经九路,道路红线宽16 米,经四路长约706 米、经九路长约270 米,建安费约873 万元,工期120 日历天。施工、监理各一个标段。 (2)招标范围:施工标为道路、给排水、交通、绿化、照明等工程施工,监理标为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施工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09年6 月1 日至今完成的市政道路工程单项建安合同额达1000 万元(含)以上,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标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业绩要求2009年6月1日至今监理的市政道路工程单项合同投资额达1000万元(含)以上,总监要求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允许有一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省外建筑业企业须具备《省外建筑业企业进琼分支机构备案手册》,且业务范围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12 年6 月1 日起从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电子招投标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含清单文件、施工图纸)及控制价文件,招标文件500 元/本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 年6 月25 日9 时0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甸五西路28 号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附楼开标大厅。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海南日报》、海口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址:)上发布。 联系方式:招标人朱经理66528403;招标代理朱工66700675;海口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大厅661560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