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3505201104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惠安县省道201线辋川至东桥路段绿化景观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单位: | 惠安县林业局 |
代理单位: |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
投资规模: | 0.000万元 |
建筑面积: | 0.000平方米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35052011042 开标时间:2011-05-25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业主名称:惠安县林业局 招标编号:3505201104 2 1、惠安县林业局的招标编号为35052011042的省道201线辋川至东桥路段绿化景观工程项目,已由惠安县发改局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1省道201线辋川至东桥路段绿化景观工程,北起辋川镇,南至东桥镇,总长约10.6公里,工程概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245.6316万元(不包含第二年及第三养护费);本次的招标范围包括《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规定的隶属于本招标项目的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及保修阶段监理。 2.2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惠安县201省道辋川镇至东桥镇沿线; 2.3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2.4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5月,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监理服务期:自招标人发出书面进场通知时间开始至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工程档案归档、决算完成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监理。监理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计划施工期完成施工监理。 2.5本项目监理服务费用:为(本项目的监理费计算过程: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报价取费范围计算并下浮20%计取,其中专业调整系数为0.8;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资金来源:财政拔款。 |
报名条件: |
3.1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证书,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目前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备注:证书上的注册执业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4)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要求:近三年投标人及其拟派担任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作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均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备注: ① 近三年,是指投标邀请书发出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三年。 ② 界定工程项目的工程类别及等级,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中的风景园林工程)及等级(二级)的相关规定执行,下同。 (5)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6)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的; (7)资格审查内容和标准的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8)本项目 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元人民币。 3.3本工程对投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1年5月4日至2011年5月9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出售地点为。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5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单位介绍信;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5月2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接收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张恒 吴明禧。。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5.2招标人并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地址:惠安县政府大院内 邮编:362100 电话: 0595-87369713 联系人: 刘先生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1 电话:0591- 87560893、87500203,传真:0591-87500203 联系人:张恒、吴明禧 账户名称:惠安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 ①:建设银行惠安支行, 账号:35001656107050005147;开户行 ②:惠安螺城信用社, 账号:9070323010010000002450;开户行 ③:农业银行惠安县支行东关分理处, 账号:521401040000309;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编号 (标准格式:投标保证金 招标编号 )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
报名期限: | 2011-5-4|2011-5-9 |
联 系 人: | 张恒、吴明禧 |
联系电话: | 0591- 87560893、87500203 |
联系传真: | 0591-87500203 |
联系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