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编号: | 921585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浙江 |
| 工程名称: |
浙江龙泉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
| 工程简介: |
龙泉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龙泉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监理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就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龙泉市天然气利用工程一期主要包括LNG气化站一座,市政中压管网约12km,配套小区公建、工业用户,总投资约3700万元。其中LNG场站40万元人民币;市政管网等(18.99万元人民币)监理服务费单价具体见报价表。 二、招标范围 工程监理工作为施工图纸范围内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工作。 三、对投标单位要求 1、监理企业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或化工石油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市政专业或化工石油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企业近三年内具有天然气场站(LNG气化站、高中压调压站、CNG站、分输阀室等)施工监理业绩和城市天然气管网施工监理业绩。拟派项目总监近三年内具有天然气场站(LNG气化站、高中压调压站、CNG站、分输阀室等)施工监理总监业绩和城市天然气管网施工监理总监业绩。 4、工商注册地在丽水市行政区域外的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须到丽水市政府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具体参照丽建发〔2009〕170号文件)。未办理《丽水市市外建筑业企业进丽承接业务登记证》的投标单位,拒绝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招标文件将于2012年6月11日起至2012年6月15日到龙泉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记名购买,工本费为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入围投标人,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六、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标人:龙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电 话:0578-7766759 联系人:叶昌森 龙泉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浙江至伟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龙泉市招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六 月十一 日 ||| |
| 报名期限: | 2012/6/11至 2012/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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