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5103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辽宁 |
工程名称: |
辽宁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 招标单位: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 招标代码:04212012040128 监理|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朝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朝发改发【2009】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朝阳市中水回用工程监理。 2.2 建设规模: 2.2.1朝阳净源污水处理厂(规模为10万吨/日)的一级B出水提级改造为一级A标准; 2.2.2中水回用工程:燕山湖电厂需水量为4.1万吨/日,电厂内设置增压泵,从本工程清水池内吸水、国电电力朝阳2×330MW热电项目,需水量为3.6万吨/日,需在厂内设置送水泵和配套输水管线(双管,总长度约16Km)、燕都新城居民冲厕为1万吨/日,需在厂内设置出水泵,合计设计规模8.7万吨/日; 2.2.3污泥深度脱水规模120/吨/日(设计进泥含水率:75%,设计出泥含水率:60%),对粗格栅进水泵房、细格栅站、污泥缓冲池、污泥浓缩脱水机房、污泥深度脱水间采取车间封闭的形式,进行臭气收集、处理。 2.3 项目地点:朝阳净源污水处理厂围墙外。 2.4 计划监理周期:由工程基础及土石方工程开始,至工程保修结束后止。 2.5 招标范围:包含中水回用处理厂工程、输水工程合同的履行,施工准备、施工、设备供货及安装、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2.6 投标保证金: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2 具有相应规模的类似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提供BBB级(及以上)的企业信用报告。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6月26日至2012年06月30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先到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进行资质审查,再到朝阳市水利(务)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备案时需提供以下有效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的资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7)企业所在地市级质量监督机构和施工安全管理机构提供的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证明(本市企业市质量监督站提供、外市企业由所在市主管部门提供);(8)类似工程监理经验和业绩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投标人备案合格后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1房间)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现金、支票),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07月16日09:30时。 5.2 开标时间为2012年07月16日09:30时。 5.3接收投标文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朝阳市自来水公司十一楼会议室(地址:辽宁省朝阳市黄河路二段1号)。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人:朝阳泓源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联系人:李先生电话/传真:024-23388267 开户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帐 号:135601040003330邮 编:110005 2012年06月26日 |
报名期限: | 2012/6/26至 201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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