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51542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宁夏 |
工程名称: |
宁夏彭阳县城悦龙山新区道路及给排水Ⅰ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彭阳县城悦龙山新区道路及给排水Ⅰ期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城悦龙山新区道路及给排水Ⅰ期工程已经 彭发改发【2012】113、114、115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财政补助、自筹 ,招标人为 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彭阳县城悦龙山新区 2.2建设规模: 2.2.1 建设悦龙大道、盘龙东路、龙涎西路、龙涎东路、安定路、广安路六条道路总长度2670米; 2.2.2 铺设给水管网10700米,新建加压泵站2座; 2.2.3 铺设悦龙大道等10条街道污水管网7900米,铺设悦龙大道等11条街道雨水管网8750米 2.3 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 监理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施工: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以上资质(含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注册资金不低于 4000 万元(含);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进宁备案登记证;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建造师必须是在本公司注册的贰级以上建造师(含),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 3.2 监理: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类似项目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监理能力;总监必须是在本公司注册的监理工程师。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根据固检会[2010]2号文件规定,由建设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检查结果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外地投标企业还须提供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示的检查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 报名单位超过规定数量时,须进行资格预审,不再公告。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6月26日—2012年7月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理标段不提供)、注册建造师证(施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监理)、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外地企业进宁备案登记证及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以上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在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银川市北京中路48号汽车大世界写字楼四楼401室)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800 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费另计)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报名资料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日内寄送。 注:报名时除过以上收费外,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5.开标时间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及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宁夏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彭阳县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 址: 彭阳县城广安路2号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48号 邮 编: 756500 邮 编:750001 联 系 人: 张明山 联 系 人:刘元玲 电 话: 13909547636 电 话:0951—5072001(传真) 传 真: 0954-7015664 传 真:0951—5072001(传真) 日期: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
报名期限: | 2012/6/26至 2012/7/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