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62185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泰宁县金湖路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泰宁县金湖路改造项目已经泰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泰发改[2012]46号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工程项目名称:泰宁县金湖路改造项目施工监理 2.2、招标人名称: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3、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4、招标编号为:信德招字[2012]第039号 2.5、工程规模:本项目全长2.42km,道路红线宽度为26m,按城市Ⅲ级主干道标准建设,道路设计车速为30km/h,路面结构层由原有的混凝土路面改造为高等级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建设包括原道路路面改造、管线管网下地、路灯等(公交站台由县交通局统一建设),总投资约4000万元。 2.6、资金来源:BT模式。 2.7、工程地点:泰宁县 2.8、监理服务期:泰宁县金湖路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含竣工验收及保修期)。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的时间为 2012 年7月2日至 2012年7月6日,上午 8时 30分至 11时 00分,下午 15时 30 分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出售地点为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楼)。招标文件每份售价200元,招标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7月17日15时 30分,投标文件应在此期间送交至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应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开标。 6、开标时投标单位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达开标现场参加投标,并带有关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帐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泰宁县金湖路改造项目施工监理投标保证金”。 8、评标办法采用 随机抽取法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地址:泰宁县 电话:13950971198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明信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三明市列东梅岭新村26、27、28幢303室,邮编: 365000 ; 电话: 0598-8295156 传真: 0598-8257432 ; 联系人: 范先生、吴先生 。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泰宁县金湖信用社 开户名称:泰宁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帐 号:9031120010010000026463 交易中心名称:泰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报名期限: | 2012/7/2至 201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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