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74491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四川 |
工程名称: |
四川绵阳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楼房村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项目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市楼房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以绵市发改投资[2011]3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审批[2012]33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业主: 绵阳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2.2建设地点:绵阳市楼房村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内。 2.3项目规模:250t/d 2.4处理工艺:外置式MBR(二级A/O)+NF/RO,清液得率为80% 2.5排放标准:GB16886-2008表2 2.6施工总承包方式:EPC 2.7项目EPC总投资:2336万(详见项目可研报告),监理费用最高控制价:人民币34.87万元。 2.8项目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 2.9本次监理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工程的的设计阶段、工程前期准备及施工阶段、设备采购、制造和安装阶段、工艺调试阶段及试生产、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监理服务,不包括EPC单位在竣工验收正式投入生产后的2年托管运行阶段。 (1)受业主的委托,参与审核EPC单位编制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是否符合可研报告、环评报告、施工规范等的要求,并向业方提出符合性审查报告。 (2)受业主委托审核EPC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并经业主同意后签署设计变更。 (3)受业主委托,行使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制造和安装、工艺调试和试生产、竣工验收的全过程监理责任和义务。在履行职责期间按有关规范和规定等需业主事前批准的应取得业方的书面批准。 (4)质量修期间的监理按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日 24 时登录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网址:http://ztb.my.gov.cn),凭注册时企业领取的身份认证密匙购买招标文件;未在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完成网上注册的企业,按企业注册流程完成注册并领取企业身份认证密匙后,方可按以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以上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7月27日9时30分),投标地点为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绵阳市科创园区九洲大道中段孵化大楼A区一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绵阳招投标交易服务网、绵阳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联系电话:0816-2222645 绵阳市招投标交易服务网传真号码:0816-2240766 招标人:绵阳市城市重点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 址:涪城路76号 联系人:刘先生、张女士 电 话:0816-2379577
二〇一二年七月五日 |
报名期限: | 2012/7/9至 201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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