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75943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连江县马鼻镇镇区海滨环城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HXZ12013
致: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中龙建(福州)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福建海川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连江县马鼻镇镇区海滨环城路工程,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1]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社会捐资及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邀请招标。 2.1建设地点:连江县马鼻镇镇政府前道路交叉口,终点至马鼻镇南门爱心公园; 2.2招标范围和内容:连江县马鼻镇镇区海滨环城路工程,包括道路工程(含近期路面、远期路面)、软基处理、道路外海侧防护、桥梁施工、雨水工程、路灯工程等施工全过程监理; 2.3监理服务期限:73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1具备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3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的,应有合法的变更记录),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目前无承担其他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4监理企业和项目监理部人员不得处在县级以上(含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 3.5企业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文件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7月9日至2012年7月13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元,售后不退。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连江马鼻海滨环城路监理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7月30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室;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到场,且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应随带授权委托书)、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者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和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等原件和复印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签收。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信息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招标人:连江县马鼻镇人民政府地 址:连江县马鼻镇,邮编:350500 电 话:13950478511 联系人:李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福州市乌山西路318号鼓楼科技大厦6层,邮编:350002 电 话:0591-87560335、87560557转807,传真:0591-87565955 联系人:林木英、林晶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户:账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账 号:10049520098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 址:连江县建设局二楼 阿 |
报名期限: | 2012/7/9至 2012/7/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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