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91503 |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
地 区: | 江苏 | ||||||||||||||||||||||||||||||||||||||||||||||||||||||||||||||||
工程名称: |
江苏南京市苜蓿园大街南下拓宽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重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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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编号: BNJ120549-01FG 1、招标人 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苜蓿园大街南下拓宽改造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综字[2006]55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 国有非政府性资金 ,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 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 ⑴工程项目名称:苜蓿园大街南下拓宽改造工程监理 ⑵初步发包方案编号:BNJ120549-01FG ⑶工程地点:南京市秦淮区 ⑷工程类型:大型工程、城市主干路 ⑸建设内容:道路、桥梁、人非地下通道、排水及附属配套设施等; ⑹工期要求:暂定 540天 ⑺划分一个标段 (8)合同估算价:约217万元( 工程施工合同估算价约:13000万元) (9)招标内容: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含文明施工)、合同、信息管理,组织协调。 3、报名资格条件: ⑴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⑵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类别和等级: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条件中需提供的主要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总监证书;②其它资料(见本工程招标文件)。 ⑶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⑷按苏建函监管[2011]887号文件的规定,报名单位需在“承担全省政府投资工程监理企业名录”中的单位; 4、报名的方法: ⑴投标申请人可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居民身份证到指定地点报名,同时也可登录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www.njcein.com.cn)报名。 ⑵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地点和网上同时投标报名的时间:自2012年7月16日至 2012年7月20日止,上午08:30分至11:3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在南京智慧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大明路113号115室)处受理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为:300元 5、资格审查方法: ① 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方法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②本工程监理招标将参照苏建招(2006)372号文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作为资格审查合格的必要条件。 其中必要合格条件中的必选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总监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总监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8)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6、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总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现场开标,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本工程的投标权; (3)资格审查过程中涉及到本市的企业信誉、业绩方面的情况,以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中的业绩为准。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5)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标细则如下: A 、总则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有效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监理大纲、人员素质及监理设施等因素由评标委员会的每一成员逐项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各评委独立打分,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各评委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其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侯选人,以此类推。 B、 分值分配及评分细则
注:1、以上评分标准中所涉及的资料及证书均需提供原件核验(如开标时未提供则不得分),公证件不作为原件认定。 2、所有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在变更或换证期间均需提供行业主管部门的接受证明,否则,不得分。 3、监理组其他监理人员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不得重复计分.注册证上所学专业不是所需的专业者不得分。 4、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真实可靠,招标人将对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地址:南京市大明路113号 邮编:210022 联系人:汪阳 冯芳霞 电话:025-52617719 025-52605883 传真:025-52617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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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2/7/16至 2012/7/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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