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999879 |
招标类型: | 监理招标 |
地 区: | 福建 |
工程名称: |
福建江阴工业集中区林芝路(新江公路—高港路)道路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招标编号:闽联审榕招[2012]0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阴工业集中区林芝路(新江公路—高港路)道路工程监理已由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融发改投资[2009]194号、融发改投资[2011]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和内容:江阴工业集中区林芝路(新江公路—高港路)道路工程施工监理(起点K0+000接新江公路,终点K1+825.645止于高港路),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等施工监理,具体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2 建设规模:江阴工业集中区林芝路(新江公路—高港路)是福清市江阴半岛路网规划中一条重要的城市II级支路,计算行车速度30km/h,规划红线宽度24米,道路里程长约1.83Km。该项目起点K0+000接新江公路,终点K1+825.645止于高港路,途中自北向南分别与16米宽规划路、16米宽云高路、24米宽平和路相交。 2.3 总投资额:总投资约6100.49万元,工程预算造价为28297295元; 2.4 结构类型:混凝土路面; 2.5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自筹解决,已到位; 2.7 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具备施工条件; 2.8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江阴镇南曹村、东井村,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 2.9监理服务期: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10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11 施工工期:约18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乙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1.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包括人才流动、企业更名、企业改制和企业合并及企业分立等),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无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总监“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3.1.4.1投标人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监理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工程项目; 3.1.4.2拟任总监理工程师近3年来至少完成1项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担任过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同类、同等或以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3.1.4.3 “近3年”是指: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3年内(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同类、同等或以上”是指:按《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中关于工程类别及等级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招标项目的工程类别为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II级。 3.1.5投标申请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文件规定的严重违法违规的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试行)》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3.1.7注册地在福州市行政区以外的投标人,应根据榕建筑[2007]110号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拟派驻本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从企业登记备案的在榕工程技术、经济管理人员和执业资格人员中选择。 3.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规定提交不低于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 已购买招标文件(含图纸)。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7 月 20 日至2012 年7 月 26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含施工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 8 月 7 日9时30分,地点为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亲自到场递交标书,且应出示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等到场核验登记,并出示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否则,招标代理单位将拒绝接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人还须出示参加开标会和随机抽取投标人代表球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可以作为被授权人,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6、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 .gov.cn)上发布。 7、本招标项目采用随机抽取法的评标办法。 8、监理服务费用: 施工监理服务费按福建省发改委、建设厅闽价房[2007]273号文取费标准的80%计取,招标人公布的施工监理服务费为59.21万元。 9、其它 9.1根据相关规定,招标人将在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按规定公示中标候选人申报的全部类似工程经验或工程业绩内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福清市江阴港口岸服务中心大楼17层 电 话:0591- 85966251 传真:0591-85961665 联系人:林工 邮编:350309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北面13层 电 话: 0591-87819706 传真: 0591-87819706 联系人:许伟 邮编:350003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福清江阴开发区支行 帐户名称:福州市江阴工业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帐 号:415 658 386 400 用 途(可简写):江阴林芝路道路工程监理投标保证金。 交易中心名称:福清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 址:福清市元洪路建设局大楼一层。 |
报名期限: | 2012/7/20至 2012/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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