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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中江县南华中心学校委托,对其所需的绿化苗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热忱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编号:ZJZC(2012)竞谈40号 二、采购项目及简介:绿化苗木,数量:一批 ,技术、商务等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三、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备建设行政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不含“暂定三级”)及以上资质;自身具备苗圃种植基地并提供苗圃租地协议或土地使用证明;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7、根据采购项目清单提出的特殊条件。 四、谈判文件发售的时间及地点:从2012年8月7日到2012年8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节假日除外)在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售。供应商承担标书费,标书价格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五、谈判保证金:供应商须提交人民币0.45万元的谈判保证金(拒收现金),并保证在2012年8月13日前转帐到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帐户(开户名称:中江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专账/开户行:邮储银行中江县支行/账号:10080700617001000100003)。(成交者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补齐)。 保证金联系电话:邹先生,0838—7252948。 六、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2年8月14日下午15:00。 七、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中江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4会议室 八、报名时须携带: 1、单位介绍信原件(使用统一格式,在附件中下载);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作为本邀请第三条“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第×款要求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有关资料,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经公证的复印件。 以上1收原件,2、3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供应商公章,近1年中已参加过中江县级类似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证照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除报名时要求提供的外,其他在投标时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若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实,不予报名并将导致其投标或成交资格被取消(报名时为初核,以谈判小组审核的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