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投标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 具备柑桔或脆红李苗木生产和经营资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投标商必须提供柑桔或脆红李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苗木基地授权书原件以及行业必须的其他证件。 3.投标商能提供与我县实施柑桔或脆红李产业基地建设相应的苗木品种、数量,建立有自身的无病毒柑桔桶装容器苗或脆红李繁育基地和示范基地,并建有温、网室等(提供基地相关证明)。 4. 投标商柑桔或脆红李繁育基地不在全国农业植物性有害生物柑桔检疫对象疫区内。 5.所生产的柑桔苗木近5年在古叙地区有大面积推广(提供销售10万株以上的合同证明),且无政府采购招投标不良记录(包括安全质量事故、违反市场行为情况、经济诉讼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