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53944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安徽 |
工程名称: |
安徽绿化苗木采购询价函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绿化苗木采购询价函TXCG-2013-26 尊敬的供应商: 本中心接受屯溪区林业局委托,以公开询价的方式采购苗木绿化工程,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意事项 : 1、被询价的供应商应就以下采购的货物和服务及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定额等相关要求、市场和自身实力在2013年3月5日上午10:00时前,向本中心作出书面报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被询价的供应商可以不对本询价函作出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二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本中心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中标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必须与询价函一致,若发现提供的苗木不符合要求,业主将拒绝验收付款。 5、公司在投标(报价)过程中的所有费用,不论结果如何,区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 二、采购货物清单: 附后。地点:林业局指定。 三、付款方式: 合同约定,项目税收需入区级库。 四、具体要求: 1、施工内容:施工段内的苗木种植及养护,包活养护期二年。要求施工中苗木需在业主或园林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设计图纸施工种植。如不能按业主和园林管理部门通知及时做好养护工作的,由业主方另行安排养护,费用从施工费中扣取,若发生三次以上的,不再支付工程余款。 2、因设计中的特殊要求,施工方必须进行场地平整,在铺种草皮及苗木前,场地平整到位需经业主、园林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共同验收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工期:合同约定。 4、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的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验收达到合格。 五、供应商资格:投标人必须具备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且具有苗木经营许可证,近三年所承建的工程履行合同能力良好,无合同纠纷及违约、违法行为,现有组织机构、设备配置、技术人员及其它主要人员具备相应资格及丰富的种植、养护经验。 六、投标文件组成:1、投标报价书(单价、总价),必须加盖单位和法人代表印鉴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资格证书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联系电话。 3、承诺书:对施工工期、质量、安全、文明、养护期及其它要求的承诺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密封和标志: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分别密封在封套内,封口处必须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印章,写明: 区林业局苗木绿化工程投标文件 屯溪区政府采购中心收 以及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开标前标书不得开封。 2、投标文件一式两份,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八、本项目采用合理最低价中标法,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及投标书有效的情况下,由最低报价单位中标。若出现并列报价情况,以抽签方式选择中标人。所有报价均超过预算则废标。一家投标单位最多只能中两个包。采购中心联系人:苏先生、程女士 电话:2596425 采购单位:屯溪区林业局采购机构:屯溪区采购服务中心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开心菜园桂花种植区绿化工程苗木清单 单位:株、元 包号名称规格(CM)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备注 1金桂树高2.5米以上 冠幅2米以上株1500 栽植密度2.5*2.5米,冠形饱满、观赏性强 2银桂树高2.5米以上 冠幅2米以上株1500 栽植密度2.5*2.5米,冠形饱满、观赏性强 3丹桂树高2.5米以上 冠幅2米以上株1500 栽植密度2.5*2.5米,冠形饱满、观赏性强 4四季桂树高2.5米以上 冠幅2米以上株1500 栽植密度2.5*2.5米,冠形饱满、观赏性强 |
报名期限: | 2013/2/27至 201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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