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90666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江西 |
工程名称: |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县工业园区绿化移交补植苗木询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一、询价函
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受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就其“奉新县工业园区绿化移交补植苗木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有经营资格和供货能力的供应(厂)商报名参加。 一、招标编号:JXFXCG-2013-005 二、招标内容: 奉新县工业园区绿化移交补植苗木采购项目 详细技术参数:详见第三部分采购参数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参数及要求
1
绿化苗木
1
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参数要求
三、投标方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 (3)投标人的投标代表必须是投标人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法人授权书原件),否则不予参加投标。 (4)投标人要提供苗木生产许可证(原件)和苗木经营许可证(原件)。 以上各种证件都必须是原件;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 以上证书除注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其他资格要求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凡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会现场均予认可);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四、投标须知: 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包,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供货能力投标。 2、投标截止时间后,招标方组织评委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应将符合资质要求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单独装订,与其他投标文件分开密封,并予以“资格标”注明。 3、招标代理服务费:应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 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须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本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金额100万以内部分按照1.5%收取中标服务费;) 五、投标保证金:2000元。询价前1天的下午5点前到账.须采用银行转帐方式(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或投标人名称应与投标书一致) 开 户 名 称: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奉新支行 帐 号:36001250410052500236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资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标书无印章的。 3、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 4、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的。 5、投标人报价超过采购人预算的。 七、开标流程 开标前由此项目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当众查验投标文件密封状况,经询价小组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完成后,对实质性响应招标要求的投标人报价进行公开唱标。 八、评标、定标原则 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定总价最低报价的竞标人为本项目的预中标供应商。 九、签订合同 1、中标结果在宜春市采购网上公告三个工作日后若无异议,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与采购人双方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3、采购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奉新县财政局国库股、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十、付款方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后,按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由供货单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参与货物验收,经货物验收合格并将经甲方签字盖章的《奉新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记录》提交给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苗木到场验收交付五个月后付至总合同价50%;余50%货款在第一次付款一年后付清。 十一、标书发售地点:拟投标人可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宜春市政府采购网或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标书,报名时间为: 2013年3月21日起到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拟投标人通过网络下载招标文件的,请于开标前将有关信息(投标人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编号、项目名称等)传真或电子邮件发至(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进行登记,否则恕不以书面、电话、电传等方式直接告知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等相关事宜。网络报名的投标人必须于2013年3月29日上午8:00----9:00缴纳报名费,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交报名费的投标人投标。询价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十二、标书投送地点、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城南审计局六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2013年3月29日 上午9:00 ;开标时间:2013年3月29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十三、采购单位:奉新县园林绿化管理所 采购单位联系人:费女士 电话:13970550671 招标机构名称: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开标地址: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城南审计局六楼) 联 系 人: 涂 强 电 话:0795-4433048 13870582767 传 真:0795-4433288 十四、 经采购人和采购办审核盖章后,发布询价公告。在公告期内如有变更,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二日前在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补充更改公告。 十五、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十六、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如发现所投项目投标人资格条件或技术参数存在倾向性或歧视性条款,请于2013年3月26日17时00分之前通过电子邮箱形式(邮箱地址:fxcgzbzx@163.com )向招标人提交,否则,逾期不予受理并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一切内容。 十七、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奉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奉新县采购招标中心
2013年3月18日 |
报名期限: | 2013/3/21至 2013/3/2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