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598985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地 区: | 湖北 |
工程名称: |
湖北来凤县凤仪大道、武汉大道绿化改造工程苗木采购公告 |
工程简介: |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财采[2013]008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的委托,就来凤县凤仪大道、武汉大道绿化改造工程苗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凤县凤仪大道、武汉大道绿化改造工程苗木采购
二、招标编号:LFCG-2013-07a/1
三、货物需求:城市园林绿化改造工程采购苗木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
4.1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或乙级以上(含乙级)造林绿化资质,具有履行本项目所必需的人员、资金、技术等能力,能按照要求提供相应货物和在本地提供相关服务。
4.2在近四年有300万元及以上类似绿化项目的工程业绩(附有效合同及履约证明),经营实力强,信誉良好。
4.3所投货物必须符合相关国家(行业)标准。
五、联合体和关联企业投标
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六、报名办法及招标文件领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3年3月26日起至2013年4月15日每天(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2:00时、14:30-17:30时(北京时间),到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和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于2013年4月16日16:00时之前(北京时间),向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提交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应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提交:现金、银行汇票。现金入账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指定银行帐号为准(开户行:中国银行来凤县支行;账号:562557549392;户名:来凤县财政局财政专户);汇票方式交纳保证金以到达来凤县财政局为准。以上两种方式交纳保证金的,都必须在2013年4月16日16:00时之前到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开具缴款通知书和到财政委托银行开具保证金收据。凡不及时开具保证金收据的,其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因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北京时间2013年4月17日9:00时前交至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逾期送达、未密封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
兹定于北京时间2013年4月17日9:00时在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请投标人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相关资料出席开标仪式。
采购人:来凤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杨锐
联系电话:18995922005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来凤县综合招投标(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宋 杰、丁 兰
电话/传真:0718—6277876 |
报名期限: | 2013/3/26至 2013/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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