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1680924 | |||||||||||||||||||||||||||||||||||||||
招标类型: | 苗木招标 | |||||||||||||||||||||||||||||||||||||||
地 区: | 江西 | |||||||||||||||||||||||||||||||||||||||
工程名称: |
江西抚州关于绿化苗木询价采购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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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南丰县林业局的委托,对以下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招标编号:FZZD2013-NFXJ142 二、采购预算与要求: 2.1、采购预算719960.5元 2.2、苗木规格
(注:投标人需注明所投苗木的单价及总价) 2.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林业部门颁发的苗木生产、经营许可证。 2、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种植销售园林植物、园林环境景观设计)、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具有园林绿化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 4、提供投标单位苗木基地500亩以上的林权证。 5、企业法人到场则提供法人证、非企业法人到场则提供法人授权代理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的则视为无效投标) 2.4、施工要求: 1、清除地面杂草、平整土地,栽树做到适当深栽,扶正,踩紧,浇足定根水,大苗需打撑固定 2、管护一年,做到及时中耕除草,施肥(施复合肥每次2两以上)至少2次,管护期清除垃圾,死树及时清理更换 三、付款方式:当期施工完成后根据验收合格数量计算金额,先支付50%项目款;管护一年后根据补苗后验收数量支付余款。 四、询价投标文件的递交: a、询价投标文件的报价表(报价表必须合计总报价并包含投标人的签字、盖章、电话号码以及相关资料必须密封完好并加盖启封章,并派人在 b、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及不符合要求的招标方拒绝接受; c、投标报价应该是含税价、运费、装卸、安装及其他所有费用的最终报价; d、成交后,供应商擅自变更或无故不提供成交产品,将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开标及评标标准 招标方将严格按要求,依据本次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情况下,最低报价成交。 六、投标保证金 询价开标时,每个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人)需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7000元人民币,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成交人保证金对成交结果无疑义后当场退回。确定预成交单位后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人的履约保证金在出具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单后3日内退回。 七、供货期:宣布成交后当天领取成交通知书,2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协议,合同签订按业主要求的时间提供所有苗木。 八、采购单位:南丰县林业局 九、代理机构:抚州致达采购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花欣 电话:13879485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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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3/5/7至 2013/5/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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