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提示: 阜阳市颍东区2013年现代农业发展项目苗木询价采购函
招标编号:ydcg—h2014016
因栽种时节要求,本中心将以询价采购的方式紧急购买一批苗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采购清单中的货物及相关要求,在2月 26日上午 9:30时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货物清单及招标要求
(一)品种数量:
1、高杆女贞:苗高不低于3米,米径不小于4厘米,约6000棵;
2、栾树:苗高不低于4米,米径不小于4厘米,约4000棵;
3、楸树:苗高不低于4米,米径不小于4厘米,约700棵;
备注:投标报价应包含挖穴、植树、刷白、浇水、1年养护及补缺等栽植管理费用
(二)质量要求:苗木充分木质化,色泽正常,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起苗、装车、运输由财政局监督进行。
(三)、苗源地要求:距颍东300公里以内。
(四)、供货要求:合格苗木由供货方按照颍东区财政局指定时间内(7天)送到颍东区境内,起苗后运至颍东区项目区,时间不超过24小时。
(五)、验收要求:
1、苗木由颍东区财政局和乡镇有关人员验收,不合格苗木拒收。
2、供货方需保证苗木1年成活率达95%以上。
3、供货方无偿提供苗木栽植技术指导与服务。
(六)、其它要求:
1、本项目招标最高限价535000元,超过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2、运输费及下车费由供货方承担。
3、供货单位提供正规税票。
三、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提供优质售后服务的公司企业。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依法经国家工商局登记的企业。
3、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4、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5、中标推荐单位请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到财政局审查。资质证书原件包括:(1)营业执照副本;(2)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3)投标代表身份证;(4)以及符合“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相关证明文件;(5)育苗大户(必须有对公账户)须带当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四、保证金:投标当日现场须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当日返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苗木栽植验收合格后予以退还,不付利息。
五、付款方式:供货商所供苗木款待项目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80%,余款20%作为质保金在1年养护、补缺等管理期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六、报价函:请按照给出的“供应商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七、质量、技术、服务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货物的质量、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等做出书面承诺。
八、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楼
九、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飞:电话:0558-2317510
财政局:牛伟 电话: 0558—2321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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